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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江苏所有省级机关“三公消费”全公开
发布日期:2011-05-13

  “三公消费”历来是公众最关心的热点,也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难点。昨天,省纪委党风室主任李苏建透露,我省已明确今年在10个省级单位进行试点,明年在所有省级机关都要公开“三公消费”。

  所谓“三公消费”,主要是指国家职权部门、政府的企事业单位等用公款支付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长期以来,我国“三公消费”一直是本“糊涂账”。不过, 省纪委新闻发言人练如俊向记者表示,其实我省早就在管了,就比如车辆购置和运行费用,一直有财政部门在进行统计,只是没公开,下一步将按省里统一部署,公开“三公消费”,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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