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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发布去年5月以来我市查处职务犯罪情况
发布日期:2011-06-17

  昨天上午,市检察院召开全市职务犯罪案件新闻发布会,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李乐平向媒体公布了去年5月以来全市职务犯罪查处情况。

  李乐平透露,去年5月至今年5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65件169人,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3件49人,共198件218人。其中移送法院提起公诉127件131人,法院已审理判决108件116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15亿元。

  据介绍,近年来我市职务犯罪呈现出案件数量总体保持平稳、重特大案件占较大比重、发案重点环节较为集中、窝案串案比例较高、犯罪手段多样,腐败周期趋长等特点。

  职务犯罪形态现新动向

  一是由“来者不拒”变为“拒小收大”。为减少犯罪风险,一些涉案者在收受贿赂时,对行贿者送来的一万、两万元小额贿赂款一般会拒收,对自认为信得过的人才会收取贿赂,甚至主动索要。二是玩“双面人”,一些涉案者努力在公众面前塑造自己为官清廉的形象,而暗地里却大肆收受贿赂。所办案件中,犯罪分子“潜伏”时间在3年以上的有102人,持续时间最长的达11年。三是变过去的“官场哲学”为现在的“官商哲学”,一些涉案者与不法商人狼狈为奸、相互利用、权钱交易,形成腐败利益链,甚至直接将“权力”入股,以获取高额不法利益。

  乡镇干部职务犯罪频发

  2008年,全市共查办乡镇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2009年查办4件4人。而2010年以来,全市共查办乡镇、农村基层组织职务犯罪25件25人。涉案金额动辄数10万元,多则上百万元。发案领域主要集中在土地征用、拆迁安置和乡镇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

  如被查处的原武进区遥观镇党委书记殷某在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及行政管理过程中,非法收受贿赂85万元人民币、1万美元、3000欧元,其中仅索要一次好处费就达60万元。

  腐败分子呈低龄化趋势

  在去年被查处的职务犯罪人员中,年龄在41岁至55岁之间的有126人,占57.8%。说明职务犯罪正从“59岁”现象逐步演变为“49岁”甚至出现“39岁”现象。据分析,41岁至55岁年龄段人员正值事业上升期,大多已在领导岗位,掌握一定权力,由于放松对自己的要求,逐步沦入犯罪。

  重点领域存在“潜规则”

  在工程建设、医疗卫生、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等领域权钱交易现象比较普遍,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潜规则”,成为该领域从业人员的“生财之道”。

  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93件105人,作案主要集中在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款拨付等环节。全市共查办医院行政管理人员受贿案件11件12人,作案主要集中在医疗器械、药品回扣和基建工程等环节。如市第三人民医院原副院长吴某在任职期间,利用分管基建工程的职务之便,在建造该院门急诊病房综合大楼等工程中,先后7次收受相关施工单位贿送的人民币共计62万元。

  渎职侵权犯罪对社会破坏力加强

  一是行为人从过去的疏忽过失、不作为状态转变为积极追求、乱作为,单一渎职犯罪演变为渎职和受贿犯罪相互交织;二是渎职侵权犯罪给国家造成的损失越来越大。去年以来所查办的渎职侵权案件给国家造成的损失近1亿元,较2009年、2008年分别增长2.94倍、5.92倍。平均每件渎职侵权案件给国家造成的损失为451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家庭成员相互勾结,共同犯罪以及一些社会中介组织人员参与腐败犯罪,也成为当前职务犯罪的新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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