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流动人员子女12万 常州教育遭难以承受之重? |
| 发布日期:2011-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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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获悉,今年因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大量入城,常州教育遭遇难以承受之重。 截至今年8月,我市公办学校吸纳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已超过12万人。在相当多的城郊公办学校,流动学生比例过半,甚至达70%以上。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仅中心城区各小学就已增开104个班级。目前,我市城区公办学校的班容量普遍增加,部分学校班额超过标准,已无进一步扩容的空间。 市教育局明确,符合条件且服从暂住地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收费项目和标准与本地学生一视同仁。 鉴于目前常州公办学校吸纳能力已超负荷,市教育部门特别提醒:凡不符合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常入学“四项条件”之一的,须回户籍所在地就学。 “四项条件”如下: (1)父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经现居住地计生部门查验过的、由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签证的国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经批准可以生育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要提供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级计生部门出具的允许再生育的公函证明。 (2)父母在本区具有稳定住所和暂住证。有经现居住地公安部门查验过的现居住地“暂住证”和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如无租房合同的,必须提供租住房东与当地公安部门签订的治安责任书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以及由现居住地所在村(居委)或单位出具的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明。 (3)父母在本区具有稳定就业和稳定收入来源。有经现居住地劳动社保部门查验过的、经劳动人事部门鉴证或备案的父母在本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外来劳动力就业登记证等其他相关有效证明。 (4)有经现居住地公安部门查验过的原籍家庭“户口簿”、“身份证”,同时还需提供孩子的预防接种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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