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坛市已经具备宜居、宜业、宜游、宜商的特点 |
| 发布日期:2011-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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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省人居环境范例奖考核组对金坛市进行现场考核验收,在实地查看并查阅创建台账后一致认为,金坛已达到省人居环境范例奖标准,建议该市争创更高水平的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金坛市在加快经济建设的同时,将加强城市危旧房改造和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实现居住小康目标、积极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城市,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大对普通商品房的开发建设,多渠道筹建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全力解决中低收入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人员的住房困难,连续16年被省住建厅评为住房保障和房改先进单位。 截至目前,金坛市城区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39.5平方米,全面超过小康社会标准,累计建成廉租住房1.5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75.1万平方米,解决了8855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考核验收组对金坛市人居环境予以肯定,认为该市具备宜居、宜业、宜游、宜商特点,在省内具有一定的推广意义;建议进一步提升创建水平,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更加突出生态性,打造低碳、绿色建筑,推进物业长效管理,积极创建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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