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事业单位元旦起实施绩效工资 |
| 发布日期:2011-12-20 |
|
记者19日从南京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推进会获悉,从明年1月1日起,该市事业单位将统一实施绩效工资,并同步推进和实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 根据国务院决定,2010年1月1日起事业单位全部实施绩效工资。南京市将从2012年元旦先实施绩效工资,再补发未执行政策期间的工资,其中优先保障退休人员工资发放,再做好在职人员的工资发放。绩效工资将做到“应发尽发、应补尽补”,补发工资将分步推进,春节前将补发第一笔工资。同时实施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将教师纳入养老统筹范围。今后,该市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都将纳入医疗统筹。 |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只处理网站问题。)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