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州市物业公司建立信用档案 不合格“一票否决” |
| 发布日期:2012-0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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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获悉,今年起常州市将全面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制度,并引入加减分制,引导开发单位、业主及业主委员会按信用分值优选物业企业,从而提高物业行业诚信度和服务水平。 根据6月15日常州市和谐物管工作推进会下发的《关于建立我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的通知(试行)》,凡在该市注册和在本市范围内服务的物业企业,都将纳入信用档案管理。信用档案由常州市房管局物业主管部门建立,作为综合反映和评价物业企业优劣的主要指标,档案涉及物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情况、经营业绩、服务项目、奖惩等良好和不良行为记录等。 物业企业信用分将定期通过媒体公示,作为企业日常监管、资质升级、项目评优创优、前期物业招投标管理的重要依据。比如前期物业招投标,要求评分总分值中信用分值不低于30%;信用分低于60分的企业,在资质升级、项目评优创优、前期物业投标等方面将被“一票否决”。 年度信用分值排在前20名的物业服务企业,将被评为年度“常州市诚信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通报表彰,颁发奖牌和奖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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