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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2013工伤伤残人员与工亡抚恤人员待遇调整
发布日期:2013-11-15

  记者昨天从常州市人社局了解到,我市2013年度工伤伤残人员与工亡抚恤人员定期待遇已全部调整到位,与往年调整政策相比,今年的调整让参保人员实际享受的待遇大幅提高,并新增了保底待遇。

  据了解,今年的调整让护理费与社平工资相关联,这让参保人员实际享受标准大幅提高。往年护理费提高标准均在原护理费基础上增加约10%左右,今年改为在原基础上增加10%,再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分别按去年常州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324元、1859元、1394元予以补足。新标准实施后,工伤职工可在原调整10%的基础上护理费最多可再增加498元,人均可多享受护理费307.1元。

  此外,本次调整新增了保底待遇,政策倾向低收入伤残职工。据了解我市市区目前有领取工伤定期待遇的伤残职工350人、工亡抚恤待遇309人,均是经济条件较差、家庭受创的特殊人群。今年新政将伤残津贴按伤残级别不同设立250~280元、供养抚恤金统一设立90元的待遇提高保底数,受伤年代长、基础待遇低的工伤职工从中明显受益。其中,伤残津贴享受提高保底待遇的近90人,占领取总人数的1/4,最高的在原10%基础上每月再增加100元;工伤抚恤金享受提高保底待遇的200余人,占领取总人数的64%,最高在10%基础上额外提高63元,人均额外提高19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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