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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1月底6247名党员干部违反八项规定被处分
发布日期:2013-12-27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26日发布的数据显示,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后,截至今年11月底,各地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共计21149起,处理2585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247人。

  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中,省部级干部1人,地厅级干部33人,县处级干部356人,乡科级干部5857人。

  被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中,收送节礼、接受或者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违反工作纪律、庸懒散等方面的问题数量最多,占总数的58%,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有关规定的问题占总数的29%,其他主要问题包括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公款大吃大喝等。

  据了解,今年8月,中央纪委在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立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月报制度。为掌握全国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11月起,在60个中央和国家机关也建立了月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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