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市“质量大考” 考核结果由市政府予以通报 |
| 发布日期:2014-08-11 来源:常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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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12日-15日,全市各地将接受质量强市(区)绩效考评。 此次考评,以各辖市区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质量强市绩效考核目标分解内容为基础,从质量保障、质量安全、质量发展和特色创新等29个单项指标和1项评判指标,对2013年度质量工作目标完成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质量保障包括制度、经费和技术保障三部分;质量安全包括产品质量安全、工程质量安全两部分;质量发展包括质量标准、质量品牌、质量管理三部分。 考核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另设10分特色创新加分项。 考核结果由市政府予以通报,对在考核中获得优秀等级的地区予以通报表扬。如出现瞒报、谎报情况的,除通报批评,还将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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