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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常州“十佳文明职工”评选开始 6个条件
发布日期:2015-03-02  来源:常州日报
  记者2月28日从市总工会获悉,2015年常州市十佳文明职工评选工作启动。
 
  评选范围:凡在一线工作的工人、工程技术人员、教育卫生人员、科研人员、机关事业工作人员以及进城务工人员等均可参选。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不参加评选。
 
  评选条件涉及6个方面:一是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自觉维护国家、民族利益和尊严。二是品德高尚。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追求高尚的思想境界,注重自身道德品质修养,不参与低级趣味的活动。尊长爱幼,乐于助人;团结友爱,不搞帮派;为人诚恳,讲求信誉。三是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单位集体,勤学好问, 积极上进,认真负责,乐于奉献,踏实肯干,讲求实效,在本地区和本行业中有着广泛而良好的社会影响。四是技能精湛。勤奋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精湛的技术技能水平,能发明、会创造,善于团结协作,突破重大关键技术,为企业及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五是遵章守纪。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行业、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两年内未从事过任何违反党纪国法犯罪活动,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在本职工作中未出现任何重大责任事故。六是被推荐的“常州市十佳文明职工”候选人必须获得常州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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