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日起江苏居民可在省内异地补领换领身份证 |
| 发布日期:2015-06-29 来源:新华日报 |
|
记者26日从公安部门获悉,7月1日起,本省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有效期满,可凭本人有效证件或单位证明,在省内异地向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
省内异地办理,是指申请人常住户口在所在区县以外的省内其他地区,即省内跨区县、跨省辖市办理。适用对象是在本省登记常住户口、身份证丢失或有效期满需要在异地补领、换领的人员,不含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人员。
|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只处理网站问题。)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