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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住房公积金存款按一年期基准利率1.50%执行
发布日期:2016-02-22  来源:常州日报
  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2月2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将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统一调整为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根据央行现行利率政策,调整前我市住房公积金当年归集资金按活期存款利率0.35%,上年结转资金按三个月定期存款利率1.10%计息。此次调整后,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将统一为1.50%。
  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以2015年全市职工月均缴存900多元,户均余额2.21万元为例,如果按本次利率调整前办法计息,一年可获得利息约150元。而执行本次新标准后,一年可获得利息约250多元,户均一年增加利息100多元,涨幅近7成。
  该负责人表示,尽管从数字看调整对缴存职工来说影响不大,但政策调整背后的指标意义却非常重要,一是表明国家更加重视民生利益,二是表明中央提出的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改革正在加快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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