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闭会 通过有关法规、人事任免事项等 |
| 发布日期:2007-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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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下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闭会。 昨天的全体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名单另发),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王寿亭向有关被任命的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通过了《江苏省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的决定》;批准了《南京市水资源保护条例》、《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 会议通过了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银杏树为“省树”、茉莉花为“省花”的决定。 会议原则通过了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决议(草案)、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会后将根据审议的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后,提交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会议通过了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通过了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通过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制定《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管理条例》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佩佑主持昨天下午的全体会议。副主任柏苏宁、王湛、方之焯、叶坚、张艳、赵龙,秘书长顾介康参加了会议。副省长张桃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振华,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以及部分省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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