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港澳台人员被纳入常州就业管理服务体系 首批开放7个受理点 | ||||||||||||||||||||||||
| 发布日期:2018-09-06 来源:常州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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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便利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工作生活,近日,人社部审议通过《关于废止<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自2018年7月28日起,港澳台人员在内地(大陆)就业不再需要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8月23日起,我市不再受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申请。对于在2018年12月31日前,处于有效期内的《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仍可同时作为港澳台人员在内地(大陆)就业证明材料,2019年1月1日起终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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