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2019年起施行 |
| 发布日期:2018-12-13 来源:常州日报 |
|
市政府规章《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施行。12月12日,常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规章进行解读与说明。 近年来,常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一直位居全省前列,但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正在以每年8%左右的速度不断增长,给垃圾处置工作带来了严峻考验。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是解决垃圾出路问题的有效手段之一。 《办法》明确了常州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投放要求等内容,提高了垃圾分类的可操作性;同时明确了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的责任,社会力量职责、单位和个人的基本义务,投放管理责任人义务等,致力于解决以往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中,社会力量参与不足、公众反应较为冷漠等现象,以及前端分类后面又混合收运、处理的情况。 《办法》积极探索政府组织、市场运行的推进机制,综合运用宣传指导、激励引导、考核管理、信用评价等措施,通过奖惩结合两方面,全力促进常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针对生活垃圾分类各环节不同主体的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惩戒措施,具有覆盖面广、层次感强的特点。 |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只处理网站问题。)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