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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将制定3部地方性法规 启动6个立法调研项目
发布日期:2019-01-13  来源:常州日报
  今年常州市将制定“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常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常州市轨道交通条例”3部地方性法规,同时启动水环境保护条例等6个立法调研项目。这是从1月10日上午召开的常州市2019年立法工作部署会上获悉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盛建良、副市长梁一波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通报了2018年立法工作情況和2019年立法工作安排。去年,常州市立法工作取得可喜成绩,相继制定了《常州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2部地方性法规,《常州市轨道交通条例》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其中《常州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已于去年9月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被省人大常委会确定为2018年设区市立法精品示范工程项目,已于本月9日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去年下半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过广泛调研和论证,组织编制了《常州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立法计划》,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主任会议通过并报市委同意,确定为2019年正式项目和调研项目。按照计划,今年常州市将制定“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常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常州市轨道交通条例”3部地方性法规。同时,启动常州市旅游市场管理条例、常州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条例、常州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常州市湿地保护条例、常州市绿化条例等6个立法调研项目。正式项目与调研项目为历年最多。
  市文明办、公安局、轨道办相关负责人作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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