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业保险金计发比例提高 |
| 发布日期:2019-01-16 来源:常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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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从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获悉,根据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常州市从本月起实行新的失业保险金计发比例: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调整为45%;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调整为50%;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调整为55%。 本次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对象为2019年1月1日后新增核定申领失业保险金的人员,调整后失业人员最低每月多领15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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