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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五次会议
发布日期:2019-01-18  来源:新华日报
  1月17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五次会议。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国强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大会秘书处关于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到本次大会议案截止时间1月15日晚8时,大会秘书处共收到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11件,其中涉及地方立法等人大工作方面8件,其他方面3件。主席团确定,将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管理立法、尽快修订《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制定《江苏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制定《江苏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江苏省精神卫生条例》等5件议案,交省人大常委会在大会闭会后审议,其余6件议案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此外,截至1月16日晚9时,大会秘书处还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556件。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这三个决议(草案),经代表们审议后,再提请全体会议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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