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有所畏才能有所为(思想纵横)
发布日期:2008-02-13
    转自《人民日报》
    
    大凡对人生抱有积极态度的人,都希望能有所作为,实现自身价值。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更是绝大多数领导干部的不懈追求。一个人能否有所作为,取决于多种因素,如禀赋、能力、机遇等等。然而,除了这些人们熟知的因素,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却常常被一些人忽视,那就是“有所畏”。
    
    这里所说的“畏”,不是惧怕、怯懦,也不是畏首畏尾、缩手缩脚,而是一种敬畏。敬畏,就是敬重又畏惧。它是一种庄严感和神圣感,是头脑清醒、态度端正的一种体现。古人云:“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也就是说,一个人如果失去敬畏之心,为人处世就可能变得狂妄自大、肆无忌惮,甚至贪得无厌、无法无天,最终吞下自酿的苦果;只有常存敬畏之心,才会时刻有一种如履薄冰的感觉,自觉严格要求自己,保持正确人生航向,堂堂正正为人,踏踏实实做事,从而在工作、生活和自身修养上有所作为。特别是在当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时期,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社会利益关系更加复杂,各种思想观念相互交织,各方面诱惑明显增多,我们每个人都应牢记“有所畏才能有所为”的道理,切不可丢掉敬畏之心。对于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来说,有所畏主要是对人民群众要心怀敬畏,对党纪国法要心怀敬畏,对工作和事业要心怀敬畏。
    
    对人民群众心怀敬畏,就是要始终坚持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多干为民谋利、为民造福的事。“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民心向背历来是决定一个政权兴衰成败的关键因素。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领导干部对人民群众心怀敬畏,才能在思想上尊重群众、在感情上贴近群众、在工作中依靠群众、在生活中联系群众,才能真正赢得群众的信任、支持和拥护。在新的时期,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环境,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就是要充分尊重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的权威与尊严,坚持依法办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领导干部手中都掌握一定的权力。权力是一把双刃剑,运用得好可以造福百姓,运用得不好则会贻误事业甚至葬送自己。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就要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秉公用权的各项规定,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在遵纪守法的问题上,是不能有丝毫讨价还价的余地的,是来不得半点马虎和放松的,否则就很容易被“糖衣炮弹”击倒,做出违法乱纪之事,陷入腐败堕落泥淖。
    
    对工作和事业心存敬畏,就是要时刻不忘肩负的责任和使命,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业绩。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骨干,是各项工作的组织者、推动者。领导干部的素质、能力、作风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领导干部应当深刻认识到,党和人民把自己放到领导岗位上,就是希望自己能够干好工作、推进事业,为党争光、为民造福;自己负责的工作和事业决不是获取个人利益的手段,而意味着一份职责和使命,需要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情怀和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勇气把它做好。对工作和事业心存敬畏,才能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把全部心思和精力用到工作和事业上,兢兢业业、精益求精,永不自满、永不懈怠,不断交出让党和人民满意的答卷。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只处理网站问题。)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