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州市试点推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提升管理能力 |
| 发布日期:2020-01-09 来源:常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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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获悉,为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市食安办、市场监管局、常州银保监分局共同出台《常州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示范性工作方案》。 根据方案,常州市将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专业支持、稳步实施的原则,分步推进企业主动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按计划,2020年优化并在全市全区域推广使用方案,大型食品生产企业保险覆盖率50%以上,肉蛋奶和白酒生产企业保险覆盖率30%以上,农村集体聚餐、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学校食堂、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保险覆盖达到80%。鼓励其他有条件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2021年,完善常州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长效运行机制,有效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切实解决食品安全领域重点、难点、堵点问题。 其中,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将由政府出资购买。 农村集体聚餐是食品安全风险重点关注领域。来自常州市市场监管局的数据显示,2019年,常州市农村集体聚餐约15万桌次、150万人次。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可自主选择保险公司办理或委托保险经纪公司协助办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业务。 方案还提倡保险公司每年从保费中安排不低于保费总额的40%费用,专项用于风险管理服务。同时,建立风险数据库,逐步实现行业之间数据共享,从而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检测评估预警,提升对食品安全的风险甄别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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