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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开展推荐优秀女性人才建立女性人才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06-30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全省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会议和市委妇女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组织部、省妇联《关于在全省开展推荐优秀女性人才建立女性人才库工作的通知》(苏妇[2006]26号)要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推荐优秀女性人才、建立女性人才库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以建设女性党政领导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为重点,面向社会发现、储备一批优秀女性人才,建立起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女性后备人才库,为各级领导班子适时调整及补充女干部提供合适人选,进一步提高我市女性参政议政的程度,推进我市妇女事业的发展。

  二、组织实施

  本次推荐优秀女性人才、建立女性人才库活动,由市委组织部、市妇联组织实施。各辖市、区委组织部、妇联,市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市属企业、在常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党委(党组)负责本地、本单位的推荐工作。

  三、推荐办法

  这次推荐活动主要采用组织推荐、部门联荐、领导干部署名推荐、社会群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组织推荐主要由市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市属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组织(人事)部门按要求组织推荐。各辖市、区的组织推荐由各辖市、区委组织部、妇联负责组织。部门联荐主要由市经贸委、科技局、妇联、工商联等部门与市女干联、女知联、女企业家协会等社会团体联合推荐党政领导、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中的优秀女性人才。领导干部署名推荐,主要是县处级领导干部个人署名推荐优秀女性人才。社会群荐主要是通过刊登推荐信息、设立推荐信箱和推荐电话等多种途径,让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推荐。个人自荐主要是自荐人在本单位向组织(人事)部门自我推荐。同时,还要注重推荐优秀非中共党员女性人才,推荐工作由市委统战部具体组织。

  四、推荐范围、条件和名额

  (一)范围

  各辖市、区,市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市属企业、在常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及民营企业中符合条件的优秀女性人才。

  (二)条件

  1.女性党政领导人才

  女性党政领导人才除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和资格:

  (1)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以40周岁以下的女干部为主体。各辖市区和各部门要报送一定数量35周岁以下的女干部;

  (2)正科级及以上女干部;

  (3)在副科级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下,思想政治素质好、创造性开展工作实绩显著或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受到大多数群众拥护的特别优秀的女干部,也可列为被推荐对象;

  (4)一般应具有大学文化程度;

  (5)身体健康。

  2.女性经营管理人才

  (1)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好的政策理论水平;

  (2)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具有较强的决策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市场应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的女性经营管理者,或受市及以上表彰的农村女科技致富能手;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奋敬业;

  (4)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5周岁以下,企业主要负责人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

  3.女性专业技术人才

  国务院特贴专家、国家和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市拔尖人才、省“333”人才工程专家和市“831”人才工程专家、受市及以上表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才。
其它女性专业技术人才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为:

  (1)专业学科带头人,在专业技术研究方面有创新、有建树,在同行中有影响的女性科技人员;

  (2)受市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主创者;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高级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硕士以上学历、副高以上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

  (4)身体健康。

  (三)名额

  各辖市、区上报女性党政领导人才、女性专业技术人才和女性经营管理人才各5-10名。其他各单位上报女性党政领导人才、女性专业技术人才和女性经营管理人才各2—5名;女性比较集中的行业和系统推荐人数可适当增加。

  五、推荐程序

  各级党组织对照推荐的条件和范围,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调查摸底,在一定范围内召开会议,组织民主推荐,并广泛征求意见,提出推荐人选建议名单。部门联荐、领导干部署名推荐和社会群荐的人选于7月20日前报市妇联组织联络部,市妇联在汇总整理后将名单于7月30日前返回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各辖市区、各单位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要对推荐的优秀女性人才初定人选的表现进行适当的考察了解,并召开党委(党组)会集体研究确定建议人选名单。

  各单位确定建议人选名单后,请填写《常州市优秀女性人才名册》、《常州市优秀女性人才推荐表》,一式二份,并附电子版材料,于2006年8月10日前报市妇联组联部。

  市委组织部和市妇联对各单位上报的名单和材料进行分类汇总、审核,建立市优秀女性人才库。各辖市、区也要根据相应条件和要求,建立优秀女性人才库,名册于2006年8月30日前报市妇联组联部。

  联 系 人:市妇联组联部  陈丽文  袁辉

  联系电话:6606890

  电子邮箱:czflzlb@163.com

  地    址:市局前街180号

附件:1.《常州市优秀女性人才推荐表》
          2.《常州市优秀女性人才名册》

 

                           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常州市妇女联合会
                            200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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