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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检察院关注“四大指数”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发布日期:2010-07-06 浏览次数:  字号:〖
 

  新北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关注“四大指数”,即:效益指数、标准指数、人文指数、幸福指数,通过直观的数字反映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执行效果,以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一是提升“效益指数”。基层党建工作既要讲“投入”,更要重“产出”。抓党建工作,同样也可以象抓检察业务工作一样,着眼于争创一流业绩,追求基层党建工作的效益最大化。一是追求办案效益。注重找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联系的结合点,通过一些行之有效的党建工作载体或平台,不断推动基层党建工作与执法办案工作互相衔接,激励多办案办好案。二是追求人才效益。富有成效的党建工作能够凝聚、调动和激励党员群众投身检察事业。凭德才选干部、靠实绩用干部的用人导向,着重把握干部教育、培养和选任等关键环节,着力打造任人唯贤、有为有位的干部发展平台。三是追求效能效益。通过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强化党组织的服务职能,提升服务当前“三项重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优化检察事业发展环境,以高效能带动检察工作新跨越。

  二是建立“标准指数”。针对基层党建工作“虚”强“实”弱、定性多定量少的情况,可以借鉴管理工作上的标准理念,建立基层党建“标准指数”。一是力求党建工作细化可见。将现行党建工作规章制度进行系统梳理和更新,对重要工作流程进行分解细化,实现“一项工作一个流程”,真正使每项工作都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二是力求党建工作量化可比。对党建工作目标,用具体、明确的量化标准,取代笼统、模糊的管理要求,建立完善基层党建工作群众满意度指标体系、党员干部价值认同感指标体系,用量化的数据作为衡量基层党建工作成效的依据、分析判断的基础和考察评估的尺度。三是力求党建工作考核可评。对一些“数学性”的指标,直接运用数字考评;对一些“语文性”的指标,可先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几个档次进行评定,再运用对应系统进行量化计分,从而确保考核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彰显“人文指数”。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把尊重人、关心人、引导人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前提,彰显人性化。一是提升队伍素质。坚持“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理念,广泛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鼓励多购书读好书,交流学习心得,不断提升综合素质。二是发挥主体作用。充分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引导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表达意愿,真正发挥在党内生活中参与和监督作用。领导干部要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活动,自觉接受党员的监督,主动听取党员的批评意见,鼓励和保护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努力营造党内民主监督良好环境。三是加强人文关怀。建立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家庭走访制度、党员干警思想状况和工作表现分析制度,及时摸清干警的所思所想所忧所盼,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疏导和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增强党员对党组织的认同感、亲切感,激发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是关注“幸福指数”。提升广大党员群众的幸福指数,是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基层党建工作要关注幸福体验,提升幸福指数。一是催人奋进,在积极进取中找到幸福感。充分发挥真理力量、人格力量应有的激励作用,如学习“王颖、纪萍”等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不平凡业绩的先进事迹,培养党员群众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增强检察工作的使命感、荣誉感,使党员群众对社会的进步、检察事业的发展以及个人的发展前景充满期望。二是使人快乐,在和谐愉快中找到幸福感。努力营造一个团结、和谐、愉快的环境,使党员群众在紧张的工作之余找到安全感、舒心感和幸福感。要树立基层党务干部的新形象,破除重义轻利的旧观念,树立义利辩证统一的新观念。既要引导广大检察人员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同国家、社会、集体利益之间的关系,大力倡导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也应帮助他们通过正当的途径实现自己的合法利益。三是启人心智,在保持健康心态中找到幸福感。通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政治环境熏陶等,使党员群众视野开阔、心胸豁达、性格开朗、情绪稳定,从而在知足常乐中感受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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