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常州组工网!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工作 >> 组织建设 >> 内容
 
溧阳市运用五步工作法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化
发布日期:2010-07-06 浏览次数:  字号:〖
 

  在推进村级民主建设的过程中,溧阳市积极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民主决策流程,初步形成了一套从民主提案、民主议事、民主表决、决策实施到决策监督的村级民主决策流程,切实提高了民主决策的质量和效果。

  一是民主提案——建立恳谈制,事前吸纳民意。每年初,在全村重大事项提议前,由村“两委”组织召开村级民主恳谈会,村民代表、党员代表对涉及村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规划、审议财务收支情况等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并以应到会人员半数以上同意形成初步意见和方案。民主恳谈会大大调动了党员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的积极性,目前各村村民代表、党员代表参加恳谈会的到会率达95%以上。

  二是民主议事——推行参事制,提高议案质量。每个行政村选聘3—8名市、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本村老党员、老同志、种养殖大户担任村级参事。参事通过参加村“两委”情况通报会、列席村“两委”联席会议,对 “两委”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目前,该市共选聘出1015名参事,他们共走访群众6570户,提出来的建设性意见建议3248条,其中被村“两委”采纳2353条,有效促进了村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三、民主表决——实施票决制,彰显决策民主。在党员会议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过程中,将涉及群众土地征用、村大额资金使用等八类当前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列为村级重大事务票决内容。票决事项以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通过有效。票决制实施以来,该市农村中共有11项议事被村民代表否决。

  四、决策实施——落实承诺制,强化履职责任。在民主决策事项决定后,村“两委”班子成员在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上向村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公开承诺完成时限及效果。对未完成公开承诺后事项的,村干部必须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主恳谈会等途径向村民解释、检讨。对连续两年未完成公开承诺事项的,由镇党委给予有关村通报批评,同时对主要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近年来,全市农村公开承诺的事项90%以上得到落实。

  五、决策监督——构建质询制,筑牢监督防线。在村级重大事务实施的关键环节,决策事项负责人通过质询会解答党员群众的询问,与会人员依据质询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近年来,该市先后对满意度测评较好的620多名村干部进行了表彰、奖励;对满意度测评较差的60名村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和组织调整。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 邮编:213003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承办: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总访问量: 当日访问量: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