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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三大行动“创先争优”
发布日期:2010-11-09 浏览次数:  字号:〖
 

  目前,市总工会正在组织开展“100家先进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评选活动。据悉,这是市总工会推进“创先争优”三大行动之一。

  拟推荐的市级和谐劳动关系先进园区应建立园区一级工会组织、企业组织和创建和谐劳动关系领导小组,园区严格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园区内企业参与创建工作面达85%以上,规章制度健全合法、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按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集体协商、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且运行质量较好,成效明显,近三年来未发生创建条件中“一票否决”情况。所评企业职工(代表)民主评议劳动关系和谐状况工作满意率需在80%以上。

  为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市总工会集中力量,针对工会组建的难题和瓶颈,对全市工会组织开展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排查和调研,研究对策、寻求突破。经过调研了解到,今年1-9月,全市新建工会组织2000家,职工入会率达92%,武进区实现全部建立乡镇(街道)总工会。在此基础上,市总工会推出了“三大行动”:一是“创业就业五年发展行动”,大力推广创业就业1+1模式,对10个优势项目提供了1000余万元贷款担保;二是“100家先进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授牌行动”;三是“100人以上企业普及工资协商行动”,市总将通过专项行动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全覆盖到全市建会100人以上企业,并进一步健全完善职代会、厂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确保协商率、建制率、公开率均达95%以上。市总工会还将用“例会、考核和服务”“星级企业”三项制度来保障,每季度召开一次重点工作推进会,对重点工作进行检查督促,促进各项工作争先进位;开展“文明先进部室”评选、“个人承诺”和机关干部季度考核等活动,切实增强部室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执行力和服务力;建立工会干部服务“星级企业”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定点联系企业,服务职工群众,促进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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