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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简章
发布日期:2010-04-10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08〕13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快实施“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的意见》(苏组通〔2009〕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2010年,我市共选聘20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其中:男性120 名,女性80名)。具体名额为:

  金坛市选聘68名,其中:村党组织书记助理54名,村主任助理14名。

  溧阳市选聘37名,其中:村党组织书记助理30名,村主任助理7名。

  武进区选聘33名,其中:村党组织书记助理26名,村主任助理7名。

  新北区选聘62名,其中:村党组织书记助理50名,村主任助理12名。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选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大学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校级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含院系及班级主要学生干部)也可选聘。报考村党组织书记助理岗位的考生,必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国家“985工程”高校和“211工程”高校毕业生,以及本省高校的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其他省外高校毕业生必须为常州本地生源,方可报考。

  选聘的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农村工作,有扎根农村干事创业的愿望;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学习态度认真,能如期毕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三、政策待遇和保障

  按照去年省市联动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享受的政策待遇执行。

  (一)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从起薪之月起,按照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地事业单位统一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

  (三)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经选聘到村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四)辖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经选聘到村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五)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在3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或选择一门单科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辖市(区)政府所在地。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0年4月11日-4月17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江苏人事考试网。

  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信息、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等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0年4月11日9∶00-4月17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0年4月11日9∶00-4月18日12∶00;

  缴费确认时间:2010年4月11日9∶00-4月19日16∶00。

  报名者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后即可使用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三)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我市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如使用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每个报考者只能报常州市所辖的辖市(区)的一个职位(不接受以常州市为单位的报名),并填写是否服从市内调剂。未填写的,视作同意本市调剂。

  4、根据有关规定,报名人员须缴纳98元考试费,对参加笔试的考生给予相当考试费的等额补助,等额补助将退还到考生原来缴费的卡中,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将卡注销。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等额补助退费工作将在笔试结束后进行,退费需经过易宝支付和银行两个环节,请考生及时关注自己的银行卡状态。如有问题,可拨打电话010-59370500咨询。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0年5月3日-7日。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市选聘办联系解决。

  (五)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职位所在的常州市各辖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受生源地限制的考生,还需提供户籍证明。上述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五、考试办法

  (一)笔试

  1、笔试由省选聘办统一组织进行。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不提供考试大纲。

  3、笔试时间:2010年5月8日上午9∶00-11∶30。

  4、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5、考试成绩在常州党建网上公布。同时公布取得面试资格人选名单以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二)面试考察

  1、面试考察工作由常州市各辖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按照省、市委组织人事部门的面试工作要求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达线人员中(分数线由常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按不同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人数的3倍(如报考人数未达1:3的,按至少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的总成绩,并在常州党建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2、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工作按照省、市委组织人事部门的要求,由各辖市(区)组织实施。

  七、公示

  对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江苏大学生村官网和常州党建网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拟聘用人选报省选聘办备案,办理聘用手续。

  常州市政策咨询电话:0519-85680636。


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201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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