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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审议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意见及方案
发布日期:2013-06-20 浏览次数:  字号:〖
 

  江苏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6月17日召开第一次会议。领导小组组长、省委书记罗志军在主持会议时要求,领导小组各位成员要带头贯彻中央和省委要求,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石泰峰、弘强、杨新力、王燕文出席会议。

  罗志军指出,在全党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中央着眼改革发展新形势和党的建设新任务作出的重大决策。近年来,我省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认真践行党的宗旨,在联系服务群众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也要看到,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方面仍然不够自觉、不够主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在一些地方和党员干部身上有不同程度的表现。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集中解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是指导和协调全省教育实践活动的议事机构,对这次教育实践活动重大意义的认识要更加深刻,对中央和省委精神的领会要更加透彻,对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行动要更加自觉,精心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组织工作。

  罗志军强调,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有力有序推进教育实践活动。一要准确把握目标要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把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作为重点,以整风精神解决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二要注重统筹精心实施。超前考虑、系统谋划、科学安排,统筹好每个阶段的工作进度、每个环节的工作重点,确保整个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序推进。三要加强指导强化督查。坚持从实际出发,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把有限的“规定动作”做扎实做到位,同时鼓励探索富有特色的“自选动作”。四要注重研究掌握政策。准确吃透中央和省委精神,为各地区各部门开展活动提供有力指导。五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大力选树和宣传一批好的典型,使党员干部学有标杆、赶有榜样,“正衣冠”有参照、“照镜子”有比较。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根据群众意见把存在的问题找准、改好。

  罗志军要求,要根据中央部署,抓紧做好起步阶段各项工作。精心筹备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抓紧建立省委常委、党员副省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尽快组建省委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认真梳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方面的制度,确保教育实践活动良好开局。

  会议审议了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和我省第一批活动《实施方案》,决定对《意见》和《实施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省委常委会讨论。会议还讨论通过了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并对近期工作作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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