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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出台新办法:政府采购严禁高于市场价
发布日期:2013-05-0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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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财政部门8日发布政府实物配发采购新办法,明确规定:实物配发产品招投标时,供应商要在标书中明确所投标设备必须在市场上有零售,杜绝中标价高于同期市场价的反常现象。在刚刚结束的5月份政府采购实物招投标中,该市共采购电脑、打印机等8类设备,实际成交金额比采购预算节约了11.2%,共节约资金2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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