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委,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部委办局、公司、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的政策意见》(常发〔2010〕30 号)精神,全力推进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现将有关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1. 常州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 常州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企业确认操作办法
3. 鼓励企业建设研发平台专项资金操作办法
4. 鼓励争创高新技术企业专项资金操作办法
5. 鼓励企业上台阶专项资金操作办法
6. 鼓励企业创造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操作办法
7. 支持企业承担省级以上项目专项资金操作办法
8. 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操作办法
9. 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引进专项资金操作办法
10. 支持重大外资项目引进专项资金操作办法
11. 支持重点创新平台建设专项资金操作办法
12. 支持重点创业平台建设专项资金操作办法
13. 鼓励骨干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资金操作办法
14. 支持重大自主创新产品示范工程专项资金操作办法
15. 鼓励发展高端服务业专项资金操作办法
16. 支持建设投融资(创投)服务体系专项资金操作办法
17. 支持建设投融资(担保)服务体系专项资金操作办法
18. 常州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目标考核办法
19. 常州市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统计制度实施办法
中共常州市委办公室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 3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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