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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建设学习型系统实施意见(试行)
发布日期:2014-08-27 浏览次数:  字号:〖
 

  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了把我市建设成学习型城市的战略目标。根据市委九届二次全会《关于建设学习型城市的决定》的精神,为了认真落实市委建设学习型城市的战略部署,围绕提高各系统整体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系统全体干部群众综合素质的总体要求,构建机关与基层相结合的学习型系统,积极推进我市学习型城市建设。建设学习型系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迫切需要;是适应社会发展趋势,应对信息革命和知识经济时代到来的迫切需要;是提高我市综合实力、推进富民强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迫切需要;是提升各系统创新能力、竞争能力、抢先争优能力的迫切需要。现结合各系统学习教育的特点,制定建设学习型系统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建设学习型系统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委《关于建设学习型城市的决定》、《常州市“十五”期间建设学习型城市规划纲要》精神,通过确立终身学习、全员学习的理念,按照建立学习型系统的要求,抓好各基层单位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单位建设,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系统终身教育体系和网络,加大适应岗位职责要求的专业知识教育力度,提高全员综合素质,增强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提高基层单位的创新力和竞争力。

  二、遵循原则

  1、共同目标明晰原则。以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加快系统各项事业发展、增强系统的创造力、竞争力作为系统、每个单位、每个成员的共同目标和使命,激发学习的动力和紧迫感。

  2、主管部门行政推动原则。各系统党政领导班子、各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是建设学习型系统和学习型单位的宣传者、组织者,又是实施者。要通过政策指导和舆论引导,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求知好学的良好社会氛围。鼓励和引导人们通过多种方式参与终身学习。

  3、系统上下全员参与原则。学习是每个人的职责和权利,是实现自身全面发展的基础。建设学习型系统重在使系统上下每一位成员都确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把学习作为生存的基础,实现自身学习力的不断提升,使学习力成为生产力、创造力和竞争力。

  4、统筹兼顾注重实效原则。各个系统有各自的特点,有各自运行的规律,各个基层单位也有其各不相同的特性,要正确把握好共性与个性的关系,统筹兼顾,一切从实际、实效出发,科学制定各系统、各基层单位的建设规划和考核标准,达到建设学习型系统的真正目的。

  5、典型先导整体推进原则。各系统在开展建设学习型系统中,不但要重视面上的号召、宣传工作,按照工作要求组织实施,更要注重培植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宣传、带动作用,以点带面,循序渐进,全面促进各系统建设学习型组织的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实施范围

  学习型系统是指以主管部门为龙头,集合其所属各基层单位,建立起新颖的学习理念、全新的学习模式、优化整合学习资源、形成具有巨大的创新力和竞争力的学习型组织。

  实施范围是:市教育局、公安局、建设局、民政局、交通局、文化局、广电局、卫生局、房管局、园林局、旅游局、国税局、地税局和工商局及所属的各基层单位。

  四、工作目标

  建设学习型系统的总目标是: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以提高系统全员综合素质为目标,以服务经济、服务社会为目的。通过整合系统内人的学习观念和学习行为,确立终身学习理念,建立广覆盖、多层次的系统教育培训体系和网络,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加快知识更新。制定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和考评体系。在主管局机关及所属基层单位建成学习型单位的基础上,形成学习型系统。2003年至2004年有40%的系统达到学习型系统的要求;到2005年有60%的系统达到学习型系统的要求。

  具体目标是:

  ——树立先进的学习理念。确立“学习、学习、再学习”、“终身学习”、“全员学习”、“勤学、竞学、真学”的新理念,正确引导基层单位把学习作为其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准则,作为事业进步的主要推动力和生活的第一需要。

  ——健全系统的学习体系。整合、利用现有社会和系统内的学习资源,建立适应系统、基层单位生存、发展和岗位职责特点的学历教育、知识更新,尤其是适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学习的终身教育体系。

  ——建立科学的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创新型、复合型人才的培育,形成育才、引才、荐才、聚才、用才的良好机制与环境。建设好适应系统发展需要的高素质领导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等人才队伍。

  五、学习内容

  1、学习政治理论。组织本系统干部群众广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爱国主义、思想道德教育;加强近现代史教育;加强国防知识教育;加强爱岗敬业教育。

  2、学习科技文化知识和计算机信息化知识、外语知识。普及科技知识的学习,加强WTO知识学习,提高文化素质。根据不同的对象、不同要求确定学习计算机知识,掌握计算机知识和应用技能。学习实用外语口语和专业外语知识。

  3、学习法律知识。结合“四五”普法教育,组织全体员工学习有关普及性法律法规知识,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类别、不同专业、不同对象的要求,确定学习法律法规的内容。

  4、学习专业技术知识。根据干部、员工工作岗位专业知识的需要,组织开展专业技术知识学习。

  六、主要载体

  为推进学习型系统建设,确立学习型系统六大载体。
   
  1、建立建设学习型系统学习日制度。确定每年双月第一个星期的星期六为建设学习型系统“学习日”。

  2、开展新“三学”活动和推广普通话。为适应我市经济国际化和加快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在全系统开展学计算机信息化知识、学外语、学科技知识等新“三学”活动;在系统特别是系统的窗口行业要广泛开展学讲普通话活动。

  3、制订个人学习计划。根据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要求和各系统、各基层单位的实际,组织全系统干部群众确立个人学习愿景,制定每年学习计划,有计划地开展学习活动。

  4、建立讲座论坛。围绕市、系统的改革发展中的有关重大课题,有条件的,在系统内设立专题论坛。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和我市有关领导来作报告和研讨。

  5、建立教育培训基地。整合学习、教育资源,充分利用好社会教育资源,加强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培养一批适应系统终身学习、终身教育的师资队伍,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6、培养专业人才。主动应对国际人才争夺战加剧的趋势,根据系统生存、发展的实际,加快培养符合系统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

  七、基本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系统党政班子要提高对建设学习型系统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建设学习型系统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党委(党组)负责制。各基层单位也要建立领导责任制,做到一把手亲自抓,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形成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良好格局。

  2、注重实效,制定规划。各系统按照“统筹兼顾,注重实效,典型先导,整体推进”的原则,按照《常州市“十五”期间建设学习型城市规划纲要》和本实施意见的要求,科学制定本系统建设学习型系统的规划。与时俱进,不断充实和完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阶段性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负责。妥然处理好“工学矛盾”。基层单位按照建设学习型系统的要求,制定学习型单位的建设计划,明确目标和职责,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3、领导重视,率先垂范。机关要成为学习型系统的表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在建设学习型系统中发挥带头作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脱产进修、轮训制度,坚持县处级领导干部每五年内脱产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月,其中参加省、市委党校脱产进修1个月以上不少于1次。同时要加强中心组学习和在职自学,带头学习政治理论、计算机信息化、外语、法律、科技和WTO等知识。认真贯彻市委《关于建设学习型城市的决定》精神,把学习作为一种觉悟、修养、境界和责任,以实际行动带动广大干部群众学习。

  4、紧扣实际,学以致用。在学习中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把学到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充分运用到工作之中,提高岗位工作水平和创新能力。要注重结合我市积极实施经济国际化、科教兴市、城市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来进行,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研究风气、探索风气、实践风气。

  5、舆论导向,保证经费。整合系统、基层单位的宣传资源,加大对建设学习型系统的宣传报道;要引导干部群众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更新观念,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大力宣传建设学习型系统、单位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介绍推广创建学习型系统、单位的先进经验;要大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舆论氛围。同时加大学习经费的投入,确保学习型系统建设经费。

  八、组织领导

  建设学习型系统是建设学习型城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为确保建设学习型系统正常开展和有效运行,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及各系统主要负责人组成建设学习型系统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长徐峻范任组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张晓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杨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部,由杨建兼任办公室主任。加强对全市建设学习型系统指导、协调、督促、检查。

  各系统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奖惩机制,形成市考核系统、系统考核单位、单位考核个人,一级抓一级、一级考一级的多层次、“立体式”考核体系。一是建立约束机制。组织、人事、劳资等职能部门要根据建设学习型系统的要求,在干部选拔、任用、年度考核、人才使用和人员招聘等方面制定相关约束制度。二是建立激励机制。2002——2003年,建立建设学习型单位先进评比制度,对学习型系统建设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给予必要的精神和物质奖励。2004——2005年,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标准,注重质与量的有机统一,并按照考评标准进行“学习型系统”达标命名工作。三是形成建设学习型系统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建设学习型系统健康、有序地发展。

 


                                        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
                                            2002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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