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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委组织部实行“部长谈心日”制度
发布日期:2014-08-27 浏览次数:  字号:〖
 


               常组发[2003]8号

  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扩大党委组织部门与广大干部、党员、群众及社会各界的沟通、交流与联系,切实加强组织部门作风建设,增强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促进各项工作有效开展。根据市委《关于建立干部谈话制度的意见》精神,经部长会议研究,建立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部长谈心日”制度。

  一、谈心时间

  每月第二周的星期六定为市委组织部“部长谈心日”,部领导接待干部、群众的来访。

  二、谈心对象

  1、离休干部和担任过处级职务的退休干部;

  2、现任县处级干部;

  3、市委组织部特邀监督员;

  4、其他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人士等。

  三、谈心内容

  1、需与组织部门联系、沟通、解释、说明的有关情况;

  2、希望组织部门给予关心、并帮助解决个人的实际困难;

  3、反映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有关情况;

  4、对组织工作和组织部门自身建设提出意见或建议;

  5、组织上就有关情况与相关领导干部谈话。

  四、联系方法

  1、来信反映有关情况,并预约谈心时间;

  2、来电预约谈心时间,联系电话为6609647(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3、与市委组织部相关处室的同志联系预约;

  4、“谈心日”直接来访;

  5、由组织安排约请有关领导干部与同志谈心。

  五、实施程序

  市委组织部“部长谈心日”的具体组织安排由部办公室负责,相关处室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1、凡来信、来电预约谈心的,统一由市委组织部办公室收集、汇总、登记;其他处室接受联系预约的,须及时报办公室或分管部长;

  2、办公室负责排出每月谈心日的接待安排计划,于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五前交分管部长;

  3、每月第二周星期一部长碰头会上研究,确定本月谈心日接待安排及部领导谈心接待分工;直接来访的,由办公室按部领导意见妥善安排;

  4、部领导接待谈心时,部内有关人员视情参与,并做好记录;

  5、谈心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由部领导安排相关职能处室处理并提出具体意见;需转市有关部门办理的事项,经部长批示后及时转交;需答复来访者的,有关答复意见,经分管部长同意后及时答复。

  6、办公室做好有关谈心材料的保存工作,相关人员注意保密。
  本制度自2003年1月起执行。
                                  


                             200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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