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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述评之四:任职观的新提升
发布日期:2014-08-27 浏览次数:  字号:〖
 

  “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早在远去的封建时代,就被一些清明的地方官吏奉为箴言,千百年来,包拯等“青天老爷”一直为老百姓所传颂、所期盼;然而,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发展和完善的今天,各级领导干部如何树立符合时代要求的任职观,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不仅是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要求,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愿望。
   
  公推公选金坛市市长推荐人选的成功实践,一改过去那种“少数人选人、选少数人”的做法,因其开放性、竞争性、民主性和公正性特征,而倍受全市上下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从而为选拔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提供了有效的保证。这一有着正确导向作用的成功实践,无疑将有力地刷新着领导干部的权力观、利益观和政绩观。
   
  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领导干部不光要转变好观念,而且更要树立好新的任职观。应该看到,目前在极少数干部中,他们的任职观是不健康的。在这些人的心目中,“官念”就是对上负责,虽然也标榜自己是“人民公仆”,但把心思放在考虑如何有利于得到领导赏识、有利于自己仕途升迁上,他们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对立起来,热衷于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热衷于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置之度外,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去维护。
   
  这次公推公选,坚持把广大人民群众举贤荐能与组织考核相结合,把对干部的评判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更多地交给广大干部群众,让广大干部群众成为干部选拔过程的参与者,成为客观公正评价干部的重要责任主体,在干部选拔工作中正确行使各项民主权利。这样,不仅把对干部的评价权回归于人民群众,而且能够最大程度地让人民群众认可。另一方面,以民心拥护、民意公认作为评价干部的标准,可以使广大干部在思想上牢固确立起情为民所系、权为所民用、利为所民谋的任职观,真正把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统一起来,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统一起来,把依法行使权力与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统一起来,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政绩让群众来评判、让事实来说话、让历史来检验。
  
  “每回想一次,心灵就仿佛净化一次,不会忘记自己的承诺和群众的信任”,一位推荐人选如此说。无论是这次参加公推公选的同志,还是没有直接参与的其它领导干部,只要你手中掌握着党和人民给予的权力,就必须始终想到人民的重托和期盼,就必须把牢固树立正确的任职观作为为官从政的首要前提,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永远当好人民的公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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