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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竞争上岗中贯彻党管干部原则的实践与思考
发布日期:2014-08-27 浏览次数:  字号:〖
 


  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逐步推进,竞争上岗愈来愈成为各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选拔任用中层领导干部的主要方式。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对确保竞争上岗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选人用人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如何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是完善竞争上岗工作需要深入研究和解决好的重要问题。
  
  (一)在竞争上岗中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就是在党组织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制定科学合理的竞争规则,把群众的积极参与同党组织的组织引导统一起来,把拓宽群众参与、监督渠道同党组织的统一实施、严格把关统一起来,把群众的选择权同党组织的决定权统一起来,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备、党组织和群众都信任的干部选拔出来。我们在市直机关机构改革中层领导职务竞争上岗中,坚持把党管干部的原则贯彻到竞争上岗工作的全过程,取得了显著成效。市直机关53个单位共有1092名干部参加竞争上岗,经竞岗确定的574名科级领导职务人选已全部到位。如何在竞争上岗中贯彻好党管干部的原则,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一、管好职位。实行全员竞争上岗,管好职位,至关重要,这是实施竞争上岗的基础。管好竞岗职位,必须把有利于今后根据工作需要引进优秀人才、有利于解决合并单位因职位限制无法安排比较高素质干部任职的问题、有利于从宏观上合理调配年轻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作为基本的原则。如何管好职位?我们对列入全员竞争上岗的市直单位,在规划竞岗职位时,都从“三定”方案设定的职数中,按其科级领导干部的状况和职位设置情况留出一定的职位,每个单位一般是留1至3个。坚持以职位选人。凡通过竞岗取得任职资格者,必须在列入竞争职位范围内确定任职,不得擅自设置或更改职位。我们这样做,就比较好地杜绝了职位管理上的随意性,有利于今后人才资源的整合,更有利于干部队伍结构的优化。
  
  二、管好程序。竞争上岗要坚持科学化、规范化和按程序办事的原则,在不违背竞岗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应结合实际,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实施细则,把竞争上岗规定的程序执行好。为了管好程序,我们在严格执行省竞岗办规定的必经程序的同时,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市直机关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若干问题的答复》、《关于做好市直机关正副科级领导干部定位任职和调配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就有关工作进行明确的规定,从而确保了市直各单位实施竞岗的基本原则和方法程序的统一性。为了加强对程序执行的监督,我们专门从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机关抽调了一批处级干部作为竞岗工作的监督员,重点监督笔试、民主测评、演讲答辩和组织考察等几大环节是否按程序操作。市竞岗办也多次派员深入到市直机关单位进行检查督导,确保了竞岗工作程序的落实。为了保证笔试后几个重要环节的考核都能按照程序办事,我市把笔试成绩单独统一密封保管,待各个单位的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组织考察三项分数计核出来后,凭这三方面的成绩综合报告单统一到市竞岗办交换笔试成绩通知单,然后由各单位将这些“锁定”下来的成绩汇总后放榜公布。我们采取的这种做法,对各个单位自始至终按照规定程序做好竞岗各项工作,特别是做好民主测评、演讲答辩、组织考察阶段的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管好调配。在竞争上岗中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这是贯彻党管干部原则的重要体现。在这次机构改革中,我市规定: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且已在本单位竞岗取得任职资格的正副科长,根据工作的需要,可调配到其他急需相应专业且有空缺职位的单位任职;新设立的单位所需的正副科长人选,可在这次竞争上岗取得任职资格的干部中择优选调;重新组建和合并的单位,如市经济贸易局、计划生育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建设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因原有正副科长人数与“三定”职数相比余额较多,可适当择优选调到市直其它单位任相应的非领导职务。市直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干部参加机关竞争上岗且取得任职资格的,应在机关安排任领导职务;若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干部都参加机关的竞争上岗,则事业单位的领导职务人选可与机关的干部一并统筹安排;对于事业单位已在机关参加竞争上岗取得资格后仍安排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干部,可不再参加今后事业单位内部的竞岗。我们定出的这些措施,运用到竞争上岗中的干部调配是比较可行的。
  
  (二)我们坚持把党管干部原则贯彻到竞争上岗工作的全过程,切实把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同走群众路线有机结合起来,同贯彻平等竞争、择优选任的原则结合起来,使竞岗工作做到了原则不变通,标准不降低,择优不走样,各个方面严格要求,各项工作健康顺利地进行。主要表现在:一是体现了一个“公”字。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重在组织领导和强化监督,这是确保竞争上岗工作公开、公平和民主的重要措施。在推进我市的竞争上岗工作中,市委抓竞岗工作主要是议大事、抓大事、管大事,切实把好政策和原则关、选任导向关、组织领导关。市竞岗工作联席会议坚持集体研究决定各个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竞岗的总体方案、实施办法、答辩评委组成、考察队伍构成等。市竞岗办坚持把竞岗全过程的每个步骤、每个环节都事先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并公布了专线电话和信箱,同时,就群众关心的有关问题,以适当形式向群众解疑释难。为了保证让广大群众参与识人选人,对民主测评、演讲答辩以及考察谈话的干部群众参与范围等,我们在方案中都作了明确规定。为了扩大竞岗工作的民主,我们始终把竞岗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请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领导同志作为巡视员,深入笔试考场进行检查指导;请市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关的同志和离退休干部担任笔试巡考员或参加面试评委和组织考察。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我们采取严格周密的组织措施,对在一定时限和范围内暂时不宜公开的内容严加保密,从命题制卷、组织考试到阅卷登分,从确定评委到面试答辩,从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到酝酿人选,每一个环节都制定了严格的程序,严明组织纪律,实行封闭式管理,使各项工作做到严谨、细致和保密,从而确保了我们这次科级领导干部定员定岗的公正性。

  二是落实了一个“严”字。我们这次市直机关竞争上岗的笔试题是由省竞岗办统一命制的,能够比较全面地考出干部的知识含量、理论功底和综合分析能力。民主测评省也已规定了一整套程序化的规范动作,比较好操作。能够影响竞岗工作质量的是演讲答辩、组织考察以及整个过程的量化考核。我们对这几个“骨节眼”的工作更是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要求。如演讲答辩,重在测试干部处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组织能力、领导能力、协调能力以及应变创新能力,测验干部的政策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以此把干部导向到靠理论修养、基本功底的竞争,靠内在素质、综合能力的竞争,靠实践锻炼、经验积累的竞争。我市参加这次竞争上岗的机关干部感触颇深:如果是靠死记硬背、靠临阵磨枪、靠纸上谈兵,在竞争上岗中是注定要败下阵的。在组织考察方式上,我们实行“阳光作业”,对考察方案、考察对象、考察组人员公开预告。考察内容力求客观,全面量化和细化了可比因素,尽可能运用数据、指标对干部的德才进行定性又定量的分析。不仅考察干部与竞争职级相匹配的综合素质,而且掌握了干部的实践经验,同时也注意了解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生活情况。在干部的评价标准上,我们坚持从高从严要求,以同“一把尺子”进行衡量。如笔试阅卷两个人同评一道题,竞争相同职级资格的面试采取在同一时段用同一套答辩题目、同一个答辩考评委员会,组织考察工作统一组成专门考察小组负责到底。在笔试阅卷、面试评委的人员组成上,实行理论水平较高的专家和实际经验较丰富的领导干部相结合。在组建考察队伍时,实行领导干部、组织人事和纪检部门业务骨干相结合。可以说,在这次竞争上岗的各个环节上,我们是做到了严格要求、严格程序、严格考核。

  三是确保了一个“优”字。我们在竞争上岗中贯彻党管干部原则,注重搞好宏观调控,以此为契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如在组织报名时,适当放宽了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以及高学历、高职称的专业干部的资格条件,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竞争。市直机关共有54名干部放宽资格条件参加竞争,其中有11名30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科员或办事员越级竞争正科长职位。竞争后有11名科员当上了副科长,有8名副科级干部当上正科长,有1名科员当上正科长;有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副科长放宽年龄限制,竞争当上正科长。这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干部队伍的年龄、文化和专业知识结构。竞争上岗后,我市市直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队伍更显年轻化,50岁以上的正副科级领导干部由竞争上岗前的105人减少为53人,35岁以下的正副科长由原来的110人增加到现在的192人,其中,35岁以下的科长由原来的17人增加到现在的51人,30岁以下的副科长由原来的20人增加到现在的44人,分别为原来的3倍和2.2倍。干部队伍的知识层次和专业结构也有了明显的提高和改善,竞岗后到位的科级领导干部中,大学以上文化程度的正副科长占科级领导干部总数的比例比竞岗前增加了7个百分点。
  
  (三)竞争上岗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必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组织领导作用。这是确保竞争上岗工作顺利进行的根本保证。但贯彻党管干部原则要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使党管干部原则这个“法宝”更体现干部工作的时代特征,适应当前干部制度改革的新形势以及竞争上岗的特点和要求,做到有所改进、有所创新、有所完善。根据我们的实践和体会,在竞争上岗中贯彻党管干部原则,要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
  
  1、“管”就要正确定好位。竞争上岗这种新的选人用人方式,是把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竞争机制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来。这种方式既坚持和继承了传统的干部选拔任用方式的基本精神和基本方面,又创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内容和方式。推行竞争上岗,体现了党在干部制度上的改革创新,能更加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地选人用人。因此,我们强调在竞争上岗中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就要促进而不是妨碍、监督保证而不是包揽包办竞岗各个环节的工作。对各级竞岗办而言,既要监督和保证各单位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党委集体讨论,严格按照干部管理工作程序和纪律办事这些要求的落实,又要帮助各单位克服单纯由组织、领导简单决定干部任用的弊端;既要管住管好竞岗全过程应该坚持的原则性、政策性、全局性问题,又要把那些各个单位能够办、办得好的事情放手让他们去干;对一些群众应该参与的事情,更要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总之,在竞争上岗中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落脚点应该放在保证竞争上岗工作沿着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任用的轨道健康发展。

  2、“管”就要体现扩大民主。竞争上岗的主要特点就是干部选拔任用的民主化程度高。民主化程度低、神秘封闭、“暗箱操作”与竞争上岗的要求相背离。扩大竞岗工作的民主,增加透明度,需要靠党组织去贯彻落实,也只有党组织才能实现这个目标。因此,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就要体现扩大干部工作的民主,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开放程度,有效地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形成这样一个党群同心选好人用好人的新局面。要积极推行民主测评、任前公示等多种方法,促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真正从封闭式、神秘化中走出来,加大群众监督措施,切实防止竞争上岗工作中的各种不正之风。扩大竞争上岗中的民主,要有组织、有领导、有程序地进行。在发动群众竞争上岗工作中,各级党组织要精心组织,正确引导,防止和反对非组织活动。要深入细致地分析研究来自各方群众的意见,把党组织对干部的考察和走群众路线有机结合起来,以保证竞争上岗在公开、公正、民主的氛围中有序进行。

  3、“管”就要在宏观管理上下功夫。竞争上岗是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发动群众参与择优任用干部的过程。搞好竞争上岗工作,要走的程序和要做的工作很多。我们强调在竞岗中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就要注意加强和改善宏观管理,切实管住方向、管准政策、管好大事。为此,一是要统一政策规定。凡是竞争上岗中的政策规定和重大问题,都应由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统一决策,统一实施。各部门要根据政策规定和各项决策,结合实际,提出贯彻实施的具体意见。二是要完善工作规范。对竞岗的工作程序、各个环节的实施办法,要完善和细化,增强科学化和可操作性,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三是要强化职位管理。搞好竞争上岗的前提是要有职位,尤其是全员竞争上岗,职位管理非常重要。这就要求党委要协助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干部职数、非领导职务设置等工作。四是要发挥协调作用。竞争上岗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碰到的具体问题多,党组织要更好地发挥组织协调的作用,及时解决问题,以确保竞岗工作的顺利进行。五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定期检查各单位贯彻执行竞岗工作的政策规定的情况以及遵守组织人事纪律的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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