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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州市委关于推进“强基工程”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4-08-27 浏览次数:  字号:〖
 

 

各辖市、区委,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直属单位党委(党组):

  实施“强基工程”是全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总抓手。根据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的要求,为努力打造有时代特点、常州特色的党建工程,现就我市实施“强基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强基工程”的基本要求和工作目标

  1、实施“强基工程”的基本要求

  ——致力于打牢基础。要紧紧围绕党的工作大局,紧密结合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把提高党员素质、健全组织功能、完善工作体系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认真抓紧抓好。要切实为基层党组织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供有力的物质保证。

  ——致力于提高能力。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提高基层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领导水平和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意识,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实干本领和带动能力。

  ——致力于开拓创新。紧紧围绕农村党建、社区党建和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等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按照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的要求,勇于攻关,大胆实践,不断总结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致力于以人为本。要把关心、凝聚党员群众,提高党务干部素质作为推进“强基工程”的重要内容和根本途径,坚持把“服务、联系群众,教育、关怀党员,选拔、激励党务干部”等工作贯穿于“强基工程”的始终。

  2、实施“强基工程”的工作目标

  ——领导班子坚强。以扩大民主为方向的选拔任用机制、以增强科学发展能力为重点的教育培训机制、以规范化管理为核心的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形成,以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为重点,建设政治坚定、能力突出、群众拥护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基层党组织的号召力不断增强。

  ——组织保障有力。组织体系健全,工作网络完善;党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的力量逐步壮大,党的工作覆盖面不断扩大;各类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的经费、阵地保障有力;基层党务干部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的制度初步形成,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不断增强。

  ——发挥作用明显。活动载体不断得到创新,党组织教育、管理和关怀党员的职责得到较好履行,服务、团结和组织群众的作用突出,基层党组织对各类组织正常运行、健康发展的促进作用发挥明显,党员队伍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体现,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不断增强。

  ——运行机制规范。党建工作行之有效的制度得到巩固,新的实践经验被适时纳入制度规范,与力争“两个率先”、实现富民强市的新要求相适应的制度体系初步形成,保持和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保持和增强党员队伍先进性纯洁性的运行机制逐步完善,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不断增强。

  二、实施“强基工程”的主要措施

  (一)围绕实现领导班子坚强,切实加大基层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

  (1)加大选拔任用的力度。在农村,积极培养、大胆启用一批带头创业致富能力强、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能力强的优秀党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在社区、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和选任一批为民服务热情高、水平高的优秀党员担任党组织负责人;积极探索推行“两推一选”、“公推直选”等选任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的方式。到2007年,全面实行“两推一选”办法选举产生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提倡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兼任村委会主任。通过2007年村委会换届选举,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提高20%。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的范围。

  (2)加大教育培训的力度。建立基层干部分级培训责任制,制定三年培训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重点抓好乡镇(街道)、村(社区)和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的培训。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将全市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党组织负责人、非公有制企业主以及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轮训一遍,将全市村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党组织负责人轮训一遍。同时,积极探索并建立新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培训制度。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将全市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轮训一遍。

  (3)加大作风建设的力度。健全基层干部联系群众制度。乡镇领导干部每人要挂钩1-3个村,镇村干部每人要联系5户以上不同类型的农户,特别要重点挂钩帮助后进村和贫困农户;建立和完善乡镇领导干部每天值班制度、住镇制度和接访日制度,一把手接访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重视关心下岗失业职工中的党员、生活困难的党员和老党员,广泛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机关党组织要严格组织生活,切实改进作风,建立健全办事公开、首问责任、服务承诺、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使党员干部都争当促进科学发展、服务基层群众的模范。积极探索并逐步推行推选优秀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到机关挂职锻炼、机关优秀年轻后备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的“双向挂职”制度。

  (二)围绕实现组织保障有力,着力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工作基础

  (1)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改善结构,重点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高知识群体、青年中发展党员,加强在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流动人员等党的力量比较薄弱的地方发展党员工作,把在其他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纳入经常性工作。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宏观指导,今后3年发展党员计划基本上与2003年持平,到2007年年度发展党员总数控制在5000名左右,每年发展的新党员中,35岁以下的确保75%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确保90%以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力争达到50%以上,进一步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2)改善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在农村,积极探索并推广“将党组织建在产业链上”、“支部加协会”等党组织设置模式。在社区,要着眼于增强社区党组织的承载能力,逐步建立社区党委或社区党总支部,并通过建立楼幢党支部或党小组,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积极探索依托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党组织和社区党组织,推动非公有制企业、社会中介组织等领域的党组织建设工作。力争经过2-3年的努力,使全省职工人数50名以上的企业有党员,职工人数100名以上的企业有党组织。根据改制重组、关闭破产和困难国有企业产权变动情况,同步调整党组织设置,及时理顺隶属关系。

  (3)加大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投入。用好全市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资金。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建立相应的党建工作专项资金,加大对党建工作的投入。认真落实《村党组织书记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意见》所确定的村干部的各项报酬、养老保险等待遇。总结、推广社区专职工作者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经验,社区党组织工作经费和社区专职工作者经费要由市、辖市(区)按一定比例承担,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增加对社区建设的资金投入,加强社区的软硬件建设,保证社区党组织有必要的办公用房和活动阵地。通过从专项资金、党费、企事业管理费中列支等多种途径,在全市各级建立起比较规范的新社会组织和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经费、阵地保障制度。国有企业在改制改组和进行结构性调整过程中,企业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企业财务年度预算,保证党务干部与企业同级行政管理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加大对现代远程教育和信息网络教育的投入,不断提高党员电化教育水平。整合各种社会资源,推进党员服务中心(站)等阵地建设,构建寓社会服务与党内服务于一体的工作平台。

  (三)围绕实现发挥作用明显,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整体工作水平

  (1)提高党员队伍素质。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切实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达到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标。坚持和完善支部党课、基层党校轮训、农村党员冬训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日常教育。建立健全党的领导班子学习制度,坚持每个季度集中学习2-3天,联系实际有重点地学好理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农村党员干部科技素质培训两年行动计划》要求,整体提升我市农村党员科技素质。结合实际,开展把农村党员干部培育成致富能手、把致富能手培育成党员干部的“双培”活动。

  (2)改进基层党组织工作方式。探索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的有效途径,坚持上级党组织为基层党组织服务、基层党组织为党员服务,所有党组织和党员都要为群众服务。更多地运用示范引导、说服教育、提供服务等方法,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不同党员群众的实际,灵活开展基层党的活动。在农村要突出发展经济、致富百姓;在社区、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要突出弘扬先进文化、满足群众需求;在机关要突出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实效性。

  (3)创新基层党建活动载体。按照“五个好”要求,针对不同领域党建工作的特点,不断创新活动载体。在农村,开展以选配带头创业致富能力强、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能力强的“双强型”村干部为主要内容的活动;在社区,开展以社区党组织为社区建设服务、为居民群众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双服务”活动; 在非公有制企业,开展以“争创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创支持党建工作、诚信守法经营的先进业主”为主要内容的“双争创”活动。在机关、企业、高校等领域,也要结合各自的特点,创新符合实际的活动载体。深入开展创建“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志愿者”等活动,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供舞台。充分发挥党建学会、党建网站的作用,适时组织党建专家、学者、基层党务工作者等就各个领域党建工作的热点难点和前瞻性问题进行研讨,以促进基层党建整体水平的提高。
  
  (四)围绕实现运行机制规范,探索建立保持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的长效机制

  (1)健全基层党组织运转机制。研究制定乡镇、村党组织工作规范,健全完善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居民自治机制。大力推进全市基层党建工作的示范基地建设;坚持标准,定期考核,动态调整示范基地数量。至2007年底,全市力争再创成2个省级党建工作先进县(市)区,60%的镇党委、60%的村党组织达到市级“五个好”目标;力争创成2个省级社区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30个市级“五好”社区党建工作示范点,10个“五星”级社区党建工作示范点;力争创成3个省级非公有制企业和1个省级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30个市级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示范点和2个市级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

  (2)健全党员教育管理机制。着重研究和制定对流动党员、下岗失业职工党员、农村无职党员、离退休党员等实施有效管理的办法,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认真总结推广基层党组织服务党员的做法和经验,主动关心生活困难党员,加大对建国前老党员的扶持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服务机制。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对半年以上没有正常开展组织活动的基层党组织,应列为软弱涣散党组织,并追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表彰力度,建立健全激励引导机制。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增强广大党员参与监督、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工作,建立健全自我纯洁机制。

  (3)健全党内民主建设机制。以完善基层党员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全面推行乡镇党代会常任制工作,开展在辖市(区)实行党代会常任制的试点。积极研究党代会代表在闭会期间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健全和完善候选人提名方式,开展基层党组织直接选举的试点。认真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全面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完善村务、乡镇政务、社区事务以及公共事业单位事务公开制度。

  三、实施“强基工程”的组织领导

  要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共同参与负责的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制度。各辖市(区)委要成立相应的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划拨专项经费,协调和指导“强基工程”的实施。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健全书记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督查机制。实行基层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把实施“强基工程”的成效作为考核党委(党组)书记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实施“强基工程”不重视、不得力的党委及其书记要严肃批评教育,并取消评比先进的资格。辖市(区)委每年研究部署“强基工程”,届期内至少召开一次全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强基工程”。实行垂直管理部门的党组织,要主动与地方党委沟通、协调,认真组织实施“强基工程”。

  要建立健全辖市(区)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和政府党员领导干部抓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领导干部要定期到联系点上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各级党委(党组)和政府要加大对“强基工程”的投入和支持力度,为推进“强基工程”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要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阶段党建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要加强示范点和示范基地的建设,重视典型的培育和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发挥典型的示范、导向、辐射作用。各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宣传,加大基层党建工作中先进典型和事迹的报道力度,进行正面引导,营造实施“强基工程”的良好舆论氛围。各级党委要把创造新办法与继承好传统结合起来,把理论研讨与实践探索结合起来,把尊重基层、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与总结提炼、加强宏观指导结合起来,努力实现工作机制创新,工作质量创优。

  各地、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实施“强基工程”的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总体目标和每年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任务落实。实施“强基工程”要与完成各单位党建工作的总体目标结合起来,与解决各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扎实推进,勇于创新,不断创造本单位的工作特色和经验。每年年底,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将实施“强基工程”的情况向市委及其组织部门报告。

 

                    中 共 常 州 市 委
                     2005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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