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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4-08-27 浏览次数:  字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工建、
带团建、带妇建"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和四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十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扎实开展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推进"强基工程",提高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在我市力争"两个率先"、实现富民强市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实施"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党建带妇建"(以下简称党建"带三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明确责任,充分认识做好党建"带三建"工作的重要性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我党历来重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并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作为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通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去团结带领广大职工、青年和妇女为完成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任务而奋斗。党的性质、宗旨和任务,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在团结教育广大职工、青年和妇女中的特殊作用,决定了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建设从来就是和党的建设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党领导群团,群团紧跟党;党重视群团,群团依靠党;党关心群团,群团支持党。当前改革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解决这些新矛盾、新问题必须依靠各级党组织并动员广大干部群众   正视新情况,探索新措施,走出新路子。因此,在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同时,加强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近年来,全市各级党组织坚持科学发展、统筹发展、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大力弘扬"三创"精神,不断加强和改善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领导,全面加强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各类新经济组织党群组织不够健全,许多工作不能积极应对,党的政治优势不能很好发挥,严重影响了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对此,各级党群组织要从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动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搞好党建"带三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党建"带三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改革、发展、稳定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十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坚持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一起抓,扎实推进"强基工程",积极探索建立党建"带三建"的长效机制,进一步组织动员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积极投入到弘扬"三创"精神,创优发展环境,加快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中来,为我市力争"两个率先"、实现富民强市战略提供智力支持和组织保障。


    (二)主要目标


    党建"带三建"要围绕落实《2004-2007年常州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规划》(常发[2004]10号)、推进"强基工程"、抓好理论武装工作、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增强组织凝聚力和扩大组织覆盖面等重点开展工作,使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和妇女的理论水平和政治觉悟有明显提高,群团组织先进性和凝聚力明显增强,覆盖面明显扩大。


    党建带工建的主要目标: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的基本要求,坚持"哪里有职工,哪里就要建立工会组织"的原则,重点抓好非公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加大对外商、台港澳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等各类新经济组织的工会组建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向非公企业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办法和渠道,有条件的非公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可以通过选举兼任工会主席。工会组织要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一线产业工人加入党组织。到2006年底,有100名以上职工的企业工会组建率达到90%以上;50名以上职工的企业工会组建率达到85%以上;25名以上职工的企业都要建立独立的基层工会。各类新经济组织在开业的一年内必须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所有的企业都要依法建立工资协商制度和民主管理制度。在建立基层工会的同时,建立女职工委员会。党建带工建工作纳入各级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使各级工会组织达到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活动正常、作用明显、会员拥护的要求,把工会真正建设成为"职工之家"。


    党建带团建的主要目标:实施党团组织建设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完善党建带团建工作机制;扩大团建覆盖面,重点抓好非公有制经济、新社会组织和社区团组织和青少年组织建设。到2006年底,100%的社区建立团组织或青少年组织,到2007年底,90%的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建立团组织或青少年组织;全面提升团建工作水平,到2007年底,90%以上的学校、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团组织,60%以上的农村和社区团组织,50%以上的非公有制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团组织达到"五个有"标准,在此基础上,全国、省、市、辖市(区)四级"五四红旗团委"占基层团委的比例上升到50%左右;加大对团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优秀团干部要积极向党组织输送。配齐配强各级团委班子,基本形成入口科学、管理严格、出口通畅的团干部选拔任用机制。


    党建带妇建的主要目标:建立健全妇联组织网络,巩固纵向到底的四级妇联组织,加大横向妇联组织建设的力度,在符合条件的机关和科教文卫等事业单位100%建立妇委会,在已经建立党组织并具备条件的新经济组织均要建立妇女组织,真正做到哪里有党组织、哪里有妇女、哪里就有妇女组织和妇女工作。建立健全党建带妇建的工作机制和领导机制,配齐、配强各级妇联班子,乡镇、街道至少要有1名专职妇联干部,社区妇联、村妇代会确保有1名专兼职干部,村妇代会主任100%进村委班子、凡是党员的村妇代会主任都要进村党组织班子,年报酬应不低于村委会副职的待遇。建立健全妇女人才库,注重发展优秀妇女加入党组织。把妇女工作纳入党建目标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妇女干部的绩效考核机制,在全市范围内每五年表彰一批先进妇女组织和优秀妇女干部。维护好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深入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活动,妇女组织的凝聚力、渗透力和战斗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三、实现党建"带三建"目标的主要措施


    实行党建"带三建",根本在"建",关键在"带",在全面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整体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同时,切实履行好自己的政治责任,指导和帮助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搞好组织建设,增强群团组织的自主能力,通过带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改进基层组织的工作内容和活动方式,实现党群建设的"双赢",促进党建"带三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1、以提高能力为重点,重视抓好工会、共青团、妇联的领导班子建设。各级党组织要按照规定,逐步建立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把公推公选作为当前和今后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方法之一,配齐配强工、青、妇组织领导班子。要加强工、青、妇组织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按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工会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配好配强工会干部,今后,辖市、区总工会主席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干部任职条件,逐步按照同级党委常委或人大、政协副职配备;市各产业工会和其他职工人数较多的局工会主席可按副处级配备;基层企事业单位的工会主席应按同级党政副职配备。各乡镇,街道可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和区域调整,建立工会机构,选优配强工会主席。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乡镇,街道总工会。新建企业在建立党组织的同时建立工会组织。对尚未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单位由上级党组织和工会组织选派党群工作指导员帮助筹建。针对劳动关系日益复杂,稳定职工队伍更为紧迫的工作实际,可以在工业园区和城区街道推进工会干部派选制试点。同时由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和地方工会联合建立党和工会干部人才库,在外资企业试行党(工)干部派选制,书记当选后兼任工会主席,并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与任期同步。要进一步加大团干部的选配力度,每个乡镇至少配备1名专职团干部,每个街道至少配备1名兼职团干部,落实好团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严格执行团干部的初任和转岗年龄上限,辖市、区、部委办局的新任团委书记、副书记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和26周岁,任职最高年龄一般不超过33周岁和30周岁;乡镇、街道团(工)委的新任书记、副书记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任职最高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及时做好到(超)龄团干部的转岗、选拔工作。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和优秀女干部,要重视优秀青年、妇女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2、以扩大覆盖面为重点,抓好工会、共青团、妇联的基层组织建设。各级党组织要支持工、青、妇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健全组织网络,扩大工、青、妇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通过各种形式吸引和凝聚职工、先进青年、妇女加入工、青、妇组织。要重点抓好非公企业党群组织的组建工作。认真按照常发[2004]10号文件提出的四个百分之百的要求,重视抓好非公企业党组织的组建工作,与此同时,抓好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组建工作。机关、事业单位都要建立工、青、妇组织。加快建立适应社区建设要求的社区工、青、妇组织,健全和完善社区工、青、妇组织网络,充分发挥其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各级工、青、妇组织要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在巩固原有基层组织的基础上,不断拓展新领域。


    3、以转变观念、转变作风为重点,重视抓好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思想作风建设。工、青、妇组织要切实把思想作风建设摆在首位,牢固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任何时候都要以大局为重,以发展为重,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牢固确立发展的思想,统一发展意志和步调;牢固确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思想,不断增加新知识、新观念,不断增强奋力拼搏的原动力;牢固确立和谐共进的思想,建设和谐团队,实现和谐共进,达到创大业、办大事的目的。始终牢记"两个务必",严格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认真解决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始终围绕优化投资发展环境,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强化机关效能和作风建设;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为广大职工、青少年、妇女儿童服务的意识。深入基层,多为基层着想,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更好地发挥基层组织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拓展工作领域,创新工作手段,转变工作方式,实现工青妇工作的群众化和社会化。


    4、以增强凝聚力为重点,扎实开展各种主题活动。各级工、青、妇组织要紧紧围绕全市的中心工作,把职工、青年、妇女的思想统一到"两个率先"的旗帜下来,把职工、青年、妇女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两个率先"的目标上来,积极投入到全市开展弘扬"创业创新创优"精神的主题教育活动中去,大力弘扬以艰苦创业、自主创业、全民创业为主要内涵的创业精神,大力弘扬以思想解放、敢冒风险、与时俱进为主要内涵的创新精神,大力弘扬以争先进位、勇于攀登、争创一流为主要内容的创优精神。以"六个全力推进"、狠抓"三资"、全力推进"三加"工程为中心,大力实施"经济技术创新计划",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争做学习型党员"和"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青春创业、岗位建功"竞赛和"巾帼创业蓝天行动"。积极动员和组织全市各条战线的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积极投身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的主战场。引导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投身创新实践,为力争"两个率先"、实现富民强市建功立业。


    5、以提高群众满意度为重点,积极为群众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工、青、妇组织要把维权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把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群众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落实各级党组织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意见,工、青、妇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广泛征求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建议,从抓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的整改入手,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同时,通过依法维权活动,使工青妇组织真正成为深受群众拥护和信赖的职工之家、青年之家和妇女之家。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和支持工青妇组织维护所联系群众合法权益,建立完善以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制度。指导发展法律援助事业,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党建"带三建"工作取得实效


    做好党建"带三建"工作,需要各级党组织的密切配合、配套联动。各级党组织要把工会、共青团、妇联的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格局,作为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形成党建"带三建"的工作机制。


    1、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的领导。建立党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制定年度目标考核办法。各级党组织也要根据要求,切实把党建"带三建"工作纳入党建目标考核内容。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立体式、交错式党群工作网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党建"带三建"工作取得实效。各级党委、政府要大力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职工、青少年、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需要,每年编制相应的工作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


    2、建立机制,增强活力。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党建"带三建"的联席会议、目标责任、督促检查、评比表彰等制度,把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纳入日常党建工作内容,做到党群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实现党建"带三建"在内容、目标和程序上相衔接、相协调、相统一,做好思想、组织、班子、队伍、工作上的带动,增强党建"带三建"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3、典型示范,加大推力。各级党群组织要重视党建"带三建"的宣传工作,强化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导向和辐射作用。要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发现典型,培植典型,以点上的经验推动面上的工作,从而全面提升工作水平和工作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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