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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规范动议程序
发布日期:2015-04-22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浏览次数:  字号:〖
 
  近期,江苏省常州市紧扣《干部任用条例》新要求,在干部选拔任用首提责任制的基础上,改进和完善了领导干部动议办法,从主体、缘由、时机、步骤四个方面对动议程序作出明确规范,切实把好干部选任第一关。
  该市明确动议由市委组织部提出建议,市委书记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市委组织部的建议主要包含优化配置、轮岗交流、培养锻炼、选拔补充的方向性建议,动议的范围、重点班子、规模数量和人选来源等意向性思路,拟选配的职位、条件、方式和程序等初步考虑这三个方面。市委书记根据建议,结合工作需要,提出启动干部选任工作的意见。
  新《条例》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提出动议。在具体操作中,该市将启动动议的缘由细化梳理为六种具体情形,即领导班子换届需要,机构改革和机构变动需要,职位空缺配备干部需要,上级党委提出干部调整要求,调整不胜任现职、不称职干部,执行交流、回避、任期制等制度和军转干部安置政策。凡是不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动议原因。
  何时动议?该市从两方面进行把握。在时间节点上,重点考虑调整的紧迫性,原则上以工作需要和紧迫程度确定优先次序,同时兼顾工作的延续性和队伍的稳定性,防止临时动议、突击动议和随意动议。在频率上,把握好节奏,体现合理性和计划性,市委常委会一般2个月左右集中讨论一次干部工作,使得动议能够在预定时间段内充分谋划准备,并注重与人大常委会履行干部任免法定程序相衔接,避免频繁地临时增开人大常委会。
  为确保动议规范有序,该市按照操作中实际存在的时间节点及先后顺序,把动议环节分解细化为七个步骤,即市委组织部提出建议、市委书记提出动议意见、市委组织部提出初步方案、“五人小组”酝酿讨论、个别沟通相关情况、形成工作方案、市委书记同意工作方案。在具体操作中注重把握三个原则:动议前反复谋划,真正做到谋定而后动;动议过程中注重衔接、讲究方法、注意细节;有意见分歧时须作出充分的利弊分析。
  该市树立“双线并行”的工作理念,把提高动议质量建立在平时有效积累的基础上。通过每年开展一轮谈心谈话,由市委书记约谈县区正职、组织部长约谈部门正职、副部长约谈部门副职,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在民主测评、年度考核的基础上,每年开展一次普遍考察,全面掌握班子的总体运行情况、结构状况、班子成员的个性特征及一贯表现;市委组织部经常听取市分管领导对其所分管的班子及班子成员的意见,重点了解班子运行情况、调整建议和推荐人选等多种途径,广泛收集信息,建立干部“大数据库”。在此基础上,市委组织部进行全面分析、对比研判,对班子和干部作出“好、较好、存在问题、亟需调整”的分类评价,针对存在问题和亟需调整的情况,确定动议的范围和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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