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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2015年年度目标任务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10   来源:常州市委组织部 浏览次数:  字号:〖
 
各辖市、区委,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部委办局、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深化年”总体部署,促进全市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强化各地区各部门的履职责任、绩效管理与考评考核,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按照省、市关于加强绩效管理和综合考核的意见精神,2015年将对各辖市(区)、各市级机关部门、部分垂直管理部门继续实行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和综合考核。请各单位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2015年年度目标任务书》的编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时间
 
  2015年4月24日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书的编制和报送工作。
 
  二、编报程序
 
  1.编制:党委(党组)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年度目标任务,编制目标任务书;
 
  2.审签:辖市(区)由党委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市级机关部门报送分管市领导审定并签字确认。均需加盖单位党委(党组)印章。
 
  3.报送:采取书面报送与网上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其中:辖市(区)、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垂直管理部门报送市发改委(市目标办);党群等其他市级机关部门报送市委组织部(市综合考核办)。网上报送请登录目标任务推进管理平台
 
  三、编制要求
 
  总体要求:围绕全市战略,体现创新思路;紧扣职责职能,突出工作重点;实行分类编制,便于项目管理;合理分解落实,明晰工作责任。
 
  1.格式规范
 
  以表格形式编制,栏目包括:类别、序号、项目名称、工作目标及标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处室)六大要素(详见附件1、2)。
 
  工作目标及标准指项目的完成目标、验收标准。必须按照项目实施的要求,清晰描述关键节点、时序进度、完成目标。要做到可衡量、可监测。
 
  2.编制内容
 
  (1)辖市(区)
 
  根据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大建设和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分4大类编制,即:主要指标类、省市重点类、地区重点类、共性(管理)目标类。
 
  主要指标类--主要指市下达的2015年现代化指标分解目标和主要经济指标两部分。
 
  省市重点类--主要指市委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省市确定的涉及辖市(区)的重点工程、年度重要工作等,按五大建设作适当归并整合。
 
  地区重点类--主要指除上述两类外,各辖市(区)提出的本地区年度重大工作目标任务,原则上确定3-5项。
 
  共性(管理)目标类--主要指党建工作、廉政建设、班子建设、公务员队伍建设、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文明城市建设、社会管理创新、法治政府建设、本地区机关绩效管理、双拥工作等综合性工作,原则上整合为2-3项。
 
  (2)市级机关部门
 
  根据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责,和省市下达的重点,按照机关绩效管理要求,分4大类编制,即:省市重点类、部门重点类、共性(管理)目标类、创新(创优)工作类。
 
  省市重点类(视情)--主要指省、市确定的涉及本单位的相关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工作目标(包括现代化指标、省“八项工程”监测指标、市委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2015年重点工程等内容),注明是牵头承担还是配合。
 
  部门重点类(必填)--主要指除省、市重点外,根据部门主要职能职责确定的若干项重点工作目标,原则上确定2-3项。
 
  共性(管理)目标类(必填)--主要包括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和公务员队伍建设、依法履职、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文明城市建设、双拥等方面的工作,原则上整合为2-3项。
 
  创新(创优)工作类(视情)--主要指在全省条线系统或全市范围内具有开创性、突破性的工作创新、机制创新、平台创新和管理创新等方面的重点工作目标,原则上确定1项。
 
  3.具体要求
 
  (1)各单位必须根据地区和部门职能职责,围绕省、市下达的重点目标任务、《常州市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2015年分解方案》、《2015年各辖市、区主要预期目标》、《常州市2015年重点工程》、《市委全委会工作报告》、《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目标任务进行编制。同时,将改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作为重点。
 
  (2)以抓少、抓精、抓重点为原则,对项目合理分解、适度整合归并,突出关键指标和重点工作,常规性、基础性、日常性工作可不编入目标任务书。
 
  (3)原则上,辖市、区项目个数控制在10-15项,市级机关部门项目个数一般不超过10项,要求语言精练、表述清晰。
 
  (4)各单位编制的目标任务书汇编后统一印制下发,同时向社会公布,请各单位上报前务必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对文字进行认真审核。
 
  四、联系方式
 
  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市综合考核办),联系人:蒋将;
 
  联系电话:85680626;传真:85680630;
 
  E-mail:czzhkhb@163.com。
 
  市发改委政策法规处(市目标办),联系人:籍文锦;
 
  联系电话:85681071;传真:85681069;
 
  E-mail:253264950@qq.com。
 
  相关表格请访问《常州市绩效管理和综合考核网》或《常州党建网》 下载。
 
  附件:
 
  1.××2015年年度目标任务书(辖市区样式)    下载
 
  2.××2015年年度目标任务书(市级机关部门样式) 下载
 
  常州市综合考核工作办公室
  常州市目标管理办公室
  201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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