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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干部挂职锻炼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21   来源: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浏览次数:  字号:〖
 

各辖市、区委组织部,市各部委办局、公司、直属单位组织(人事)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组织部长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2016年将继续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干部交流挂职工作,现就做好干部挂职锻炼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5年第一批挂职干部挂职期满的考察工作
  (一)考察对象
  根据常组发〔2015〕30号文件要求,2015年第一批挂职干部中,挂职期限为1年的,于今年4月份挂职期满。
  (二)考察有关要求
  1.考察工作由挂职干部派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具体负责实施,于3月31日前完成。派出单位应主动联系挂职干部接收单位,商定日程安排,并将考察日程安排提前两个工作日告知市委组织部青干处,市委组织部将根据工作需要派员参加。接收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积极配合派出单位,共同做好挂职干部考察了解工作。
  2.考察采用个人总结、组织鉴定、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挂职干部对挂职期间工作、学习、思想等进行全面总结,撰写书面总结报告。接收单位对干部挂职期间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方面做出书面鉴定,认真填写《干部挂职锻炼鉴定表》。派出单位组织考察组到接收单位进行个别谈话,全面深入了解干部挂职情况,形成考察材料,重点对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存在问题等进行评价。
  3.挂职干部工作总结、《干部挂职锻炼鉴定表》由接收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收集,考察材料由派出单位负责整理。相关材料电子版请于4月7日前发至zzbqgc@126.com(附件电子版请到常州组工网自行下载),同时将纸质版报市委组织部青干处。联系人:蒋将;联系电话:85680626。
  4.挂职期满的干部于4月底结束挂职工作,返回派出单位。工作交接及返回应坚持从简原则,杜绝迎来送往等各种不正之风。
  二、关于2016年挂职锻炼相关工作
  2016年将继续选派优秀年轻干部赴基层一线、发展一线、民生一线等进行挂职锻炼。为确保挂职锻炼工作顺利开展,不断提升工作的计划性和针对性,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统筹做好各项工作。
  (一)推荐挂职人选
  各地、各单位对县处级副职后备干部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必须要推荐;对县处级副职后备干部中有基层工作经历,但还需要到相关岗位上进一步锻炼提高的干部,可以推荐;对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其他优秀年轻干部,应积极推荐。各地、各单位都要推荐干部。
  (二)提供挂职岗位
  各地、各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人才需求,结合年轻干部成长规律,合理确定并上报挂职锻炼的岗位。其中,辖市、区可重点围绕基层一线(乡镇、街道)引才引资、拆迁安置、群众工作、园区建设等方面提供挂职岗位。市级机关可重点围绕政策宣传、业务推进等方面提供挂职岗位。挂职岗位各辖市、区至少报3个,市级机关各部门至少报1个。市委组织部将根据各地、各单位上报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三)工作要求
  选派干部挂职锻炼,是推进工作、培养锻炼干部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推荐挂职人选、提供挂职岗位。市委组织部将结合各地、各单位的建议,经统筹考虑后,分别于2016年上、下半年优选一批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分期分批组织实施挂职锻炼工作。为增强挂职的实效性,干部挂职锻炼期限一般为1—2年。
  请各地、各单位于3月31日前将《干部挂职锻炼鉴定表》、《挂职锻炼推荐人选基本信息表》、《2016年度挂职锻炼推荐人选汇总表》及《2016年度挂职锻炼岗位推荐表》电子版发至zzbqgc@126.com(附件电子版请到常州组工网自行下载),同时将纸质版报市委组织部青干处。联系人:蒋将;联系电话:85680626。
  附件:1.干部挂职锻炼鉴定表

     2.挂职锻炼推荐人选基本信息表

     3.2016年度挂职锻炼推荐人选汇总表

     4.2016年度挂职锻炼岗位推荐表

  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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