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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第2次贷款最低首付须30%
发布日期:2017-03-29   来源:常州日报 浏览次数:  字号:〖
 
  3月28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3月30日起,常州公积金贷款政策有调整,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调整至30%,公转商补息贷款政策进一步完善。
  此次政策调整,范围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公转商补息贷款,主要是恢复原来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内容包括:首次申请贷款条件不变、二次申请贷款恢复原有条件、不向第三次贷款申请放款。
  所谓首次不变,是指第一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不受本次政策调整影响。
  所谓二次贷款恢复原有条件,是指一方面恢复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从现行的20%恢复至2015年9月前的规定即30%;另一方面,二次申请公转商补息贷款的,恢复到按1.1倍利率补贴与商业住房贷款的利息差。
  所谓第三次贷款申请不放贷,就是停止向第三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补息贷款)放款。
  本次对公转商贷款政策进行完善后,公转商贷款的变动,除上述二次申请时利率变动外,还体现在贷款额度上,对于已使用过公积金的,在申请办理公转商补息贷款时,无论是首次还是第二次,贷款额度都按借款人账户余额总和的10倍计算。对于市民关心的公转商补息贷款的首付比例,仍按商业银行规定执行,据了解各商业银行多为30%。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政策调整生效时间为3月30日,即3月30日起受理的公积金贷款申请都适用新的贷款政策,而3月30日前窗口受理的贷款申请仍延用老政策。市公积金中心各窗口29日会对当天收到的贷款申请全部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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