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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颁发全市第一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
发布日期:2019-07-21   来源:常州日报 浏览次数:  字号:〖
 
  在日前举行的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业务工作会议上,常州高新区农业农村局向新北区三井街道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颁发全市第一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
  此举标志着常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始获得合法的市场主体地位。
  2017年,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通过《民法总则》,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列为特别法人,标志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
  在此之前,由于归属不明确,登记五花八门,全国各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存在底数不清、权属不明、经营不畅等多种问题。
  7月16日从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以往因为没有法人主体资格,像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这样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法在银行开户,购买经营性用房时也不能以合作社的名义申领房产证,生产经营中面临种种不便和不畅。现在,通过给集体经济组织赋码发证,清除了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市场经济的最后一道门槛,对更好地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大意义。
  常州高新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孟敏月介绍,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后,运作一直较为规范,股东大会记录、合作社章程、成员信息等各项资料齐全合规,局里用了不到半天时间就完成了各项审核工作。
  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现有成员1023户、3776人,2018年末资产总额1.05亿元,去年总收入861.84万元,实现分红132.16万元。拥有合法身份后,合作社将不断拓宽发展思路,提高市场竞争力,实现资产保值增值;规范制度,保证合作社有序运作;维护股民利益,不断提高其福利待遇。
  下一步,常州市将全面启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给符合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发证。同时,协调做好银行开户等相关事项,使集体经济组织顺利参与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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