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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三力”筑牢乡村振兴的组织基石
发布日期:2019-01-18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浏览次数:  字号:〖
 
  乡村振兴,离不开组织振兴。新形势下,要实现乡村振兴,就必须要有一个坚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而如何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已经成为一个重要而紧迫的问题摆在面前。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全面加强新时期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对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提升农村基层组织领导力,引领乡村振兴“新航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下好乡村振兴战略这盘大旗,关键还是要坚持和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突出抓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团结带领农村党员群众坚定不移跟党走。突出抓组织能力建设,推进支部规范化建设,补齐“短板”、兜住底线,持续抓好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转化。突出抓示范建设,紧密结合农村工作实际,打造一批产业发展、生态建设、党员教育示范点,以点带面,加快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步伐。
  提升农村基层组织推动力,锻造高素质基层党组织“领头羊”。常言道:“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着村干部。”振兴乡村,需要一大批信念坚定、政治过硬、勇于担当、德才兼备的优秀党员干部来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必须把干部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条例》对干部队伍建设提出明确要求,要把那些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党员选拔到村级班子中来。注重农村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切实引导广大农村干部认清自己肩负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乡村建设和振兴做出应有的贡献。同时,还要加大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坚持抓好源头选好“苗子”,实现党组织和干部队伍新鲜血液不断,乡村振兴活力不断。
  提升农村基层组织治理能力,奏响乡村治理变革“新号角”。乡村治理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根基。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指明了方向和路径。《条例》中也做出了具体要求。农村基层组织要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标杆,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建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健全完善乡村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深化村民自治。同时,还要推进乡村法治建设,提升乡村德治水平,探索党组织引领下的“一核三治、共治共享”乡村治理体系。聚焦富民强村,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引导农民自我管理,构建乡村治理的党群干群责任共同体,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农村基层组织要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在实践中共同研究探索,提升组织力,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推动新时代乡村振兴提供强大组织动力。
  (作者:潘芸芳,作者单位:钟楼区北港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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