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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深化容错纠错机制,实施改革创新勤廉风险备案
发布日期:2024-07-09  来源:常州日报
  大胆尝试、勇于开拓、锐意进取的“实干家”型干部,是高质量发展的中坚力量,但改革创新往往是“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伴随着各种风险。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溧阳市试行《关于深化容错纠错机制实施改革创新勤廉风险备案的工作办法》,深化实施勤廉风险备案,与容错纠错贯通协同、一体推进,依规依纪依法实施容错纠错,做到旗帜鲜明支持改革者、鼓励创新者、宽容失误者、严惩违纪者。
  《工作办法》提出,各单位在开展具体工作的过程中,需打破常规或惯例,对现有体制机制有较大突破探索,在不违反党规党纪、法律法规,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前提下,可提出改革创新勤廉备案申请,经溧阳市纪委监委受理和评估论证后,决定是否同意备案,从而较好实现为担当者“保驾护航”。《工作办法》同时明确了推动改革创新、服务保障发展、从严管党治党等3个方面12种存在一定履职风险的情形。
  为了解除党员干部的后顾之忧,溧阳市将“容错免责、容错减责”与“深化实施勤廉风险备案”一体贯通,通过建立健全容错启动认定程序、开展失实澄清、常态化回访教育等配套制度,确保容错结果在实践中充分运用。同时,为了确保“容错”不能“错容”,溧阳市增设“容错认定”环节,在问责事项初步建议、第一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和立案前会商会审程序中,对依申请启动的容错事项,要求原则上15日内出具书面调查报告,进一步细化容错纠错责任判别和认定标准。
  《工作办法》出台后,溧阳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到各单位中心组学习会、党委会等进行政策宣讲,对出台目的、备案程序、适用情形等做详细解读,扩大政策知晓度。“下一步,我们将不断提升容错纠错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凡是符合容错条件的大胆启动容错程序,让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既感受到执纪执法的力度,也感受到组织关怀的温度。”溧阳市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工作办法》出台以来,溧阳市下发容错减责案例3期6例,通过实事求是容错纠错,更好地为担当者担当、为尽责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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