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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墅堰区实施“关爱工程”健全干部关爱机制
发布日期:2010-10-26

    戚墅堰区全面实施干部“关爱工程”,注重加强对科级领导干部、村(社区)干部和“两新”组织党务干部的关心和爱护,通过心理辅导、生活保障、激励关怀等有效措施,缓解基层干部工作和生活压力,充分调动和保护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全面激发基层干部队伍活力。

    1、突出心理关爱,激发科级领导干部工作活力。通过建立心理健康服务站,开通心理健康咨询热线,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队伍,以面对面交流、电话咨询、心理健康知识讲座等方式,提供经常性的心理健康服务。同时明确,领导干部遇到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家庭生活发生重大事件等意外或突发事件时,在发挥组织部门等单位积极作用的同时,请专业心理健康服务力量及时介入,帮助领导干部有效疏导心理压力,防止发生不良心理危机和影响。

    2、突出保障关爱,提升村(社区)干部工作动力。建立完善在职村(社区)干部报酬正常增长机制,实施“固定报酬+绩效补贴”的报酬模式,在保障基本待遇的基础上,每年年底由街道根据各村(社区)社会事业、经济发展、党建工作等重点工作综合考评结果和干部履职情况,一次性发放年度绩效补贴。加大村干部离任定期补贴力度,对累计担任村(社区)干部一定年限且正常离任的,定期给予一定补贴。推行村(社区)干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参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关规定,将全区在职的村(社区)干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范围,同时,积极引导村(社区)干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对政绩突出、参政议政能力强的村(社区)干部,积极推荐他们作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

    3、突出激励关爱,发挥“两新”组织党务干部工作潜力。注重生活待遇激励,建立“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岗位津贴制度,每年年底对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者一次性发放全年岗位津贴2400元。注重工作待遇激励,探索推行非公企业党员职工董事、监事制度,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经民主选举进入董事会、监事会,代表党员、职工行使参与企业决策权利、发挥监督作用。注重教育培训激励,坚持对党务干部进行经常性教育培训,采取集中授课、座谈交流、参观学习等形式,既培训党务工作知识,又培训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知识,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政治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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