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条例》精神 全面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
发布日期:2003-12-29 |
针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个别单位不按程序规定办事,把关不严,标准不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低,监督管理不力,职工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不高等问题,交通局党委按照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狠抓了《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突出重点,区分层次,加大《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交通局党委结合中心组理论学习,组织全体党委成员认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 用工作条例》、《党委(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和邓小平、江泽民同志关于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各基层单位专门安排时间进行了学习和专题讨论。局党委还组织23名基层单位组织(政工)科长参加了《条例》学习培训班。常州路运公司党委利用企业内部报《常州客运》,积极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报导活动,为《条例》的宣传发动提供了有效载体。通过学习教育,基本做到了领导干部熟悉《条例》,组织部门精通《条例》,干部群众了解《条例》。二是公正透明,把好“四关”,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标准和程序。首先把好民主推荐关。根据《条例》要求,交通局党委制订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的意见》、《实行领导干部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署名制意见》,详细规定了民主推荐工作的步骤和实施办法。
二OO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