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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在社会中介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
发布日期:2003-12-30

           中共苏州市司法局律师总支部委员会


    随着律师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局原有律师事务所已全部转制为合作、合伙形式的法律服务机构。目前,我局直接管理律师事务所22个,注册律师227名,其中党员55名。为了加强党的领导,提高社会中介组织的党建覆盖率,2000年8月,我局专门成立了律师党总支委员会,同时下设了10个律师党支部,其中独立党支部7个,联合党支部3个。律师党总支成立以来,我们始终把发展党员作为加强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基础来抓,积极吸收符合党员条件的律师加人党组织,不断壮大律师党员队伍。近两年多来,已发展4名律师入党。在律师党员数量增加的同时,律师党支部总数也从当初的10个增加到现在的12个,取得了支部组建和党员发展"双赢"的成效,律师党总支现有人党积极分子7名。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指导,发挥计划调控功能


    为切实做好在律师队伍中发展党员工作,我们首先从科学制定发展党员计划入手,通过发挥计划的调控功能,着力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宏观指导。一是科学制订发展计划。每年先由局机关党委、律师党总支提出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性原则和目标要求,再由律师党支部根据本支部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情况和积极分子的成熟程度,提出拟发展对象计划。在此基础上,律师党总支、市局机关党委对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提出的拟发展对象进行逐人预审,然后根据预审掌握的情况,提出总的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二是坚持党员标准,认真落实计划。在实施发展律师党员计划过程中,我们坚持党员标准,既不机械地执行计划,也不降低质量,盲目发展。如有的积极分子虽未列入发展对象或未列入近期发展对象,但经考察已具备条件的,我们就适当加快对其培养发展步伐,坚持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三是加强对发展计划落实情况的检查。我们要求各律师党支部每季度分析一次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检查发展计划的落实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律师党总支、局机关党委每半年检查考核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由于坚持计划指导和宏观调控,发展律师入党的工作得以健康、正常开展。


    二、积极引导,激发广大律师追求政治进步的热情


    针对律师事务所自收自支后,一些律师专注于业务发展和经济创收而淡泊政治的情况,我们及时提出,对律师人员的培养,不仅要有业务上的培养目标,还要有政治上的明确要求,引导律师人员正确处理好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创收能力和争取政治进步的关系。为此,我们首先注意克服"等待上门"、"自然成熟"的思想,根据律师队伍人员的不同情况,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对于那些还没有入党愿望但思想素质好、法律业务上钻研、工作积极努力、各方面表现突出、行风评议活动中群众评议较好的律师,我们主动与他们接触、交流,了解他们的政治倾向和真实思想,有的放矢地做工作,逐步提高他们的认识,激发他们的人党愿望。在党组织的积极工作和教育引导下,一些本来没有人党愿望的律师纷纷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苏州正华正律师事务所年轻律师张宏升,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是律师事务所的骨干带头人。他来自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坦诚朴实,勤奋好学,积极进取。发现这一"苗子"后,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律师党总支负责人多次找他谈话,有意识地引导他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引导他靠拢党组织,同时给他交任务,压担子,提要求。不久,小张主动地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在党组织的关怀和帮助下,他的工作热情空前高涨,不仅办理的案件多,而且无一件差错,受到了有关部门和当事人、法人代表的赞扬。根据他各方面的表现,党支部适时吸收他加入了党组织。


    三、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的新途径


    为保证律师事务所发展党员工作正常开展,我们注重开拓创新,努力加强人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一是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后续力量储备工作。针对律师事务所入党积极分子源头不足问题,我们注重开渠扩源,把寻找新的增长点,辐射空白点,增加入党申请人总量,增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后续力量作为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的重点环节来抓,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努力把那些业务精湛、职业道德良好的骨干律师吸引到党组织周围。如,近年来,我们积极探索开展了结对培养联系活动,规定律师党总支委员、党支部书记和党员每人都要联系培养1-2名非党律师骨干,并把这项工作列入支部党建工作和党员个人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层层签订责任状。目前,律师党总支已收到11名律师的入党申请书。二是抓好"推优"工作。注意充分发挥团组织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积极开展"推优"工作,坚持做到有团员的地方就有健全的团组织,有团组织的地方就有健全的"推优"制度,团员入党都要经过严格的"推优"程序。在具体工作中,我们立足四个"早"字。即:早启蒙、早选苗、早培养、早发展,注重发挥团支部和党支部两方面的作用,切实加强"推"与"接"的有效衔接,使"推优"工作制度不断得以落实和完善。近年来,我们发展的4名新党员中,经"推优"的有3名。三是对培养对象实行ABC三级管理办法。对培养对象李行有计划的分级管理。A类为当年发展对象,由律师党总支与市司法局机关党委共同管理、培养、教育;B类为已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重点培养对象,由律师党总支管理、培养、教育;C类为提出申请的入党申请人,作为一般培养对象,由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管理、培养、教育。律师党总支每年上报发展党员计划时,都要对培养对象按照ABC管理层次进行、排序并建卡上册,市局机关党委要求AB类名单同时上报,避免C类人员越级进入A类管理,影响新党员质量。实施ABC管理办法,加强动态教育和管理,不仅有效保证了积极分子队伍的质量,而且使积极分子始终保持一定的常量。


    近年来,我们虽然探索了一些在律师队伍中发展党员的做法,但离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今后我们将坚持与时俱进,继续开拓创新,努力实践,不断总结经验,巩固提高成果,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在社会中介组织中的发展党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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