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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湖塘等镇实行干部季度考核 完善工作激励机制
发布日期:2004-03-25


  为强化镇机关干部的责任意识和绩效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从2001年起,武进区湖塘镇从机关干部考核工作入手,试行镇机关干部季度考核制度。具体做法是:  

  科学制订考核细则。湖塘镇结合各部门工作特点,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设置考核内容,对镇干部实行季度百分制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季度考核细则分共性考核和个性考核两部分内容,共性考核13内容由镇考核办制定,明确加、扣分项目和标准,个性考核内容则由各部门根据岗位设置和人员职责等实际情况,经量化和细化后确定。

  严格规范考核程序。为保证季度考核制度的顺利实施,湖塘镇成立了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业务工作。季度考核以部门为单位进行,先由镇干部自评,再由部门内互评、部门负责人评分,最后由分管领导评分,三项评分按照30%、20%、50%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再经加、扣分计算出季度考核得分。镇干部的季度考核得分经考核工作办审核和考核领导小组审批后,适时在全体镇干部会议或电脑触摸屏上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在季度平均得分的基础上,结合年终加、扣分计算年终考核总得分。

  及时兑现考核奖金。湖塘镇季度考核奖金从全年目标管理奖中预支,各季度根据镇干部的季度考核得分确定考核奖,并于季度结束后20日内兑现。年终目标管理奖的发放,由考核办公室按照区政府批准的奖金额度和个人系数,计算应发奖金,再根据镇干部年终考核总得分核算实得奖金,扣除季度已发部分即为镇干部年终实发奖金。年终考核在60分以下的不发目标管理奖,60分-70分的减半发放。2003年湖塘镇机关干部之间奖金差距幅度达60%。

  继湖塘镇实行镇干部季度考核制度以来,武进区潘家、东安、横林等镇也相继对镇干部进行季度考核,均收到了良好效果。湖塘等镇的干部季度考核制度,之所以被许多镇借鉴运用,一是因为这一考核制度成功地吸纳了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把工作绩效价值化,打破了平均主义,干部不再享受“大锅饭”式的平均利益,而是必须靠自己的才智和汗水,去获得考核利益中自己应得或超额部分,较大限度地保护和调动了干部工作的积极性,符合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考核制度的要求。二是有力地增强了考核机制的教育、引导功能,把考核季度化,干部的工作实绩在每季度的考核中一次次见分晓,使干部在频繁的评价刺激中调整自己的工作表现,不断进取。三是彻底扭转了以往镇机关干部工作上存在的种种不良风气。干部管理的举措,不怕想不到,就怕做不到。要执行干部考核制度,就得像湖塘镇那样,做到有制可依,执制必严,违制必究,才能使镇机关干部激发工作热情,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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