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认真学习贯彻《条例》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
发布日期:2004-03-31 |
金坛市委在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把握其精神实质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突出抓好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一是抓好学习教育。在全市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了以“增强纪律观念,自觉接受监督”为主题的学习教育活动,组织了200多名各级党政“一把手”及其他党政工作人员赴常州监狱进行现身说法和警示教育,并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对照《条例》认真查摆在党内监督和执行党纪方面的突出问题,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同时还要求把学习贯彻《条例》的情况作为今后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和四月份领导干部谈心谈话月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常抓不懈。二是抓好干部任用工作的监督。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的意见》,进一步明晰领导干部在干部推荐、考察、任用决策等程序中的责任,强化对领导干部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的监督。三是抓好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度建设。在认真梳理以往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条例》精神,进一步修订完善了领导干部任期审计、述职述廉、谈话诫勉、集体领导票决等13项制度,并积极试行镇党代会常任制,在镇党代会常任制的人数、开会时间、监督作用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力求取得新进展。 |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