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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出台干部选任11个文件 选准用好“好干部”
发布日期:2015-02-11  来源:常州晚报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着力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近期,我市连续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的意见》、《关于加强绩效管理和综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研判工作的意见》等11个制度文件,形成了涵盖干部宏观管理、选拔选任、考察考核、日常监督等各环节的制度体系。
 
  “11”个制度文件突出好干部标准,坚持问题导向,注意把重品行、重公认、重实绩的导向性要求体现到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从优化选拔程序、强化日常考察、加强分析研判、注重过程监督等多个方面,就怎样正确对待和分析票数、综合考量干部的德才表现、加强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和监督等制定了周密细致的措施。
 
  特别是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了改进和完善。如针对民主推荐“唯票”的问题,进一步改进了推荐的方式方法;针对干部平时考察难的问题,进一步拓宽考察范围,提出了10种平时考察干部的方式;针对考核唯GDP的问题,修改完善绩效考核办法,更加突出质量效益、生态环境、民生改善;针对选人用人责任难追究的问题,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明确不同主体责任;并在全省率先把科级干部纳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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