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组部今年继续严查用人腐败:跑官要官不提拔 |
发布日期:2005-03-04 |
贺国强指出,要坚决防止和杜绝干部“带病上岗”和“带病提职”。防止和杜绝这类现象的发生,必须在六个方面下功夫:在考察过程中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情节严重的,要进行深入调查核实,在没有查清之前,不要急于作出提拔使用决定;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在提交党委(党组)讨论前,要先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对新提拔的干部要进行任职谈话,尤其要对廉洁自律方面提出严格要求;干部提拔后,要进行跟踪考察,发现有举报或行为不检点的干部,要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对在重要岗位工作、发现有严重问题线索,不宜继续从事现岗位工作的干部,要先从该岗位上撤下来,安排其它适宜的工作,同时进行调查核实;对“带病上岗”和“带病提职”的干部,要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调查,确实存在用人失察失误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历史上的腐败现象,危害最烈的是吏治腐败。我们党以史为鉴,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特别是近年来,多部具有重要意义的相关办法、条例陆续出台实施,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件和程序作出了严格规定,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选人用人面前有了“高压线”。但是,在一些制度约束不严的地方,“少数人选人”的权力未受到根本性制约,少数人说了算的“以官选官”模式依然存在。这些人以个人意志为转移,钻程序的空子。在这些人面前,程序变得苍白,监督显得乏力,即使也考核,也票决,也公示,也走了程序,但实质上是“走过场”,程序成为他手中的玩物和掩人耳目的工具。在这些人面前,“高压线”并没有产生“高压”。 过去,我们在完善制度的同时,强调较多的是官员自律。但如果干部选拔机制中的弊端不革除,已有的制度不能形成有效的约束,买官卖官的腐败链就不能彻底斩断。而砸碎买官卖官腐败链,关键还是要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改进干部酝酿方式和任免方式 ,从制度上解决干部“职位资源”的分配问题;同时,制度一经形成就要像“带电”的高压线一样,形成有效的制度约束力。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上彻底根治买官卖官的“市场环境”。 过去的一年,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大亮点是,部分省、区、市党委常委会向社会作出廉政承诺,重要内容之一是坚决拒收钱物,抵制跑官要官。这可看做是高级领导干部做表率的开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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