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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组织人事报】江苏常州市强化试用期干部管理考核
发布日期:2016-03-14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近期,江苏常州市出台干部试用期管理考核操作办法,明确管理职责、规范考核流程、严格履职考核,着力提升试用期干部适岗能力和履职水平。
  该市强化干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履行对试用期干部的教育培养、日常管理职责,明确党政主要领导作为试用期干部“第一导师”,发挥好传帮带作用,定期听取思想情况汇报,及时谈话提醒。实行试用期干部动态管理,通过平时考察、年度考核、谈心谈话等方式,经常性了解干部的日常表现和个人勤政廉政情况。对干部试用期间出现问题且不适宜继续任职的,提前结束试用期,免去试用职务。规范考核程序,把思想政治表现、适应能力、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等情况作为考核重点,采取干部述职、民主测评、座谈走访、听取纪委意见等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深入了解干部试用期表现,保证干部任免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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