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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墅堰区以“三坚持三确保”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动真格”
发布日期:2007-04-18

  针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缺少、信息不准、整理不规范等问题,戚墅堰区按照“三坚持三确保”的工作要求,在集中组织开展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动真格”,不断提升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水平。

  一是坚持上下联动确保审核全覆盖。明确科级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其余干部档案由基层管理单位负责。区委组织部对科级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核的同时,各基层单位对管理的干部档案也同步进行审核,确保审核对象的全覆盖。另外,档案审核的内容既包括档案材料登记、信息核对,又包括档案材料的案卷整理等工作,实现了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内容、环节等的全覆盖。

  二是坚持统一标准确保验收不走样。按照科学规范的总体要求,立足简便、务实、灵活的原则,制定《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登记验收标准及处理办法》,分十大类25项近50个方面对验收要求作出统一的标准,明确22个方面的材料如有缺失必须补齐。对于干部人事档案中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等基本信息的核对,区委组织部还专门对相关政策规定进行汇编下发给基层。验收时,按照上述标准和口径实行一票否决,以严格验收要求来保证验收标准的落实。

  三是坚持建章立制确保管理常态化。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着力从机制上确保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变动态管理为常态化。一是建立审核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任措施,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二是建立干部人事档案年审制度,每年对基层单位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三是严格干部人事档案转移接收办法,各单位在办理调动手续时,对未按要求整理的档案,接收单位不得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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